湖北纳税人将分享 260亿元营改增红利

29.03.2016  12:34

 

湖北纳税人将分享 260亿元营改增红利

 

  日前,记者从湖北省国税局获悉,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营改增,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涉及湖北约40.5万户纳税人,是该省前期营改增总户数的2.5倍。这40.5万户纳税人将分享260亿元的改革红利。

  据了解,营改增试点在湖北实施3年多来,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截至2015年12月,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15.97万户,累计享受营改增结构性减税红利151.88亿元。其中,试点行业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税61.72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增加进项税额抵扣减税90.16亿元。受益最大的是现代服务业,3年累计获得减税56.89亿元,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2年的36.9%提高到2015年的43.1%。

  “此次全面推行营改增,涉及全省建筑业8.6万户,房地产业2.3万户,金融业5000户,生活服务业29.1万户,预计减税260亿元。”湖北省国税局局长张国钧表示,作为2012年全国营改增第二批试点单位,湖北曾是营改增的先行军,经历了实践考验,积累了丰富经验。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是营改增改革的最后“攻坚”。湖北省国税局与财政、地税密切协作,精心制订全面实施营改增工作方案,将户籍交接、税控发行、内外培训、政策辅导、跟踪分析等95项具体任务细化到月、周、天,压实责任,倒逼进度。同时,组织建筑、银行、保险、证券四个行业43户重点企业座谈,专题调研了长江证券、中建三局、省工行、恒大地产和肯德基等营改增试点企业,全面掌握行业和企业经营业态、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和营改增情况。

  据介绍,根据调研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湖北省国税局制定了增值税发票管理、申报征收、硬件故障、系统网络、公共秩序、涉税风险防控等12项应急预案,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编制营改增后办税流程、注意事项等,引导纳税人适应税制转换。

  截至3月21日,湖北省国地税局已顺利完成40.5万户营改增纳税人信息移交工作,省国税局已将信息清分下发各县市区确认录入征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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