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炒粉引纠纷 女子偏执性人格障碍开车撞同事

17.05.2016  02:44

妇女李某因一碗炒粉引起的纠纷,对女同事张某怀恨在心,驾驶面包车欲撞死张某,后因张某拼命反抗未果。昨悉,黄陂区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判刑3年,缓刑5年。

案发前,李某、张某同在一家小餐馆吃饭,张某端走一碗炒粉,而李某认为这碗炒粉是她先订的。两人为此发生纠纷,李某对张某怀恨在心。

2015年9月10日下午2时许,李某驾驶一辆面包车行至黄陂一小区门口守候,欲开车将在该小区居住的张某撞死。当晚6时许,当张某骑电动车回到该小区时,李某驾车突然从后方将张某撞倒,并欲继续驾车撞死张某。因电动车将李某所驾车辆挡住,李某下车欲将张某拖到面包车后面倒车碾死,张某死死拉住路边栏杆进行反抗。在拉扯过程中,李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并扬言要撞死张某与其同归于尽,被接警赶到现场的警察当场抓获。

经鉴定,伤者张某右肘部及左足背见多处软组织挫伤、头部外伤,属轻微伤。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凶手李某的表现符合偏执性人格障碍,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李某的家属赔偿张某经济损失4000元,并取得张某的谅解。(记者 余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