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把职工安置摆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突出位置
调动多项手段谋划开发新的产业和职工分流安置渠道,让职工先有基本生活保障,是在去产能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应重点关注的。
临近两会,化解过剩产能与保就业如何兼顾广受关注——人社部部长尹蔚民3月1日表示,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安置的压力非常大,今年需要安置职工50万人。
人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安置了72.6万人,整个工作平稳有序。支持企业内部分流,促进转岗就业创业,符合条件人员可实行内部退养,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帮扶——相关部门提出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并要求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渠道维护职工权益,各地去产能步伐加快,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据统计,已有超过20个省份出台稳定岗位和分流安置职工的相关政策。有的省份适当调低了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并向企业发放失业保险金;有的省份实施稳岗政策支持,引导企业提高劳动力职业技能,加强企业退出人员就业援助;有的省份对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工人日报记者去年在19省区市调研发现,当下不少地方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取得有效进展,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成功分流安置数千名职工,企业转型平稳有序。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在这一工作上也面临不少困难。分析来看,职工安置难和去产能行业职工的特点密切相关。首先需化解过剩产能行业所在地域集中的问题。在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任务较重的省份主要集中在河北、 山西、 辽宁、 黑龙江、 山东、河南、四川7省中的资源型城市。这些曾经“以煤兴城”“以钢兴城” 的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结构单一,对就业吸纳能力有限,转型发展困难不少。
从职工主体来看,此轮去产能受影响职工之中,国有企业职工占大头,这些职工大多年龄偏大,多为“4050” 人员;文化程度偏低, 高中及初中以下的职工为主要群体;技能单一。他们当中不少人上有老、下有小,能有一定收入的工作是当下这些职工最迫切的需要。
还有,一些地方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困难,奖补资金保障不足也影响了职工再就业。
目前,虽然绝大多数省份和城市出台了分流安置职工的相关政策,但一些地方尚缺少结合地方实际细化和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调动多项手段谋划开发新的产业和职工分流安置渠道,让职工先有基本生活保障,是在去产能过程中政府和企业应重点关注的。
不少专家建议,就业援助政策资金应向特定区域和特定人群倾斜。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应加大落实力度,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跟上,要把钱切实花在职工身上。失业保险应实行专项政策,对欠缴失业保险费又一时无力补缴的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分流安置实际情况给予援企稳岗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对去产能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金,保证其合法权益。对特定地区可实行一定时期的降低有关险种费率、减免社会保险费等政策。
国务院最近印发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提出,把职工安置摆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突出位置。帮助去产能进程中的职工有个安稳的生活,还需各方合力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