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盗治盗” 连续三天“光顾”同家超市为泄愤

16.10.2018  13:41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妮)因自己财物被盗,就将责任强加于第三方,还放出一招“以盗治盗”。结果自己成了小偷,被逮了个正着。

  今年9月初,仙桃市的小姜(化名)将自己的一辆电动车停在了黄荆大道上一家超市门前,不料被人盗走。她找到超市工作人员,要求超市赔偿其损失。超市则以门前未设置停车位,对所停车辆并无看守责任为由,拒绝了小姜的要求。事后,小姜心有不甘,竟然想到用盗窃超市商品的方式,对其实施报复。

  10月13日一大早,小姜来到了这家超市,先将自己要买的菜装进一个无纺布袋子里,然后将一小袋熟食放入自己的手提包内,到收银台结账时,只将无纺布袋子里的菜拿出来买单,而那一小袋熟食就藏在手提包里,偷偷夹带出了超市。 10月14日,小姜又用同样的方式,成功偷得了该家超市的一小袋鸡肉。10月15日上午8时许,小姜再次来到该家超市,在她第三次故技重施,准备将商品夹带出超市时,不料被收银员当场识破,并立即报了警。

  龙华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立即展开调查。通过查看监控视频资料,收集多位证人证言,基本掌握了小姜的盗窃证据。令人没想到的是,当民警询问小姜时,她不仅很快承认了三次盗窃超市商品的不法事实,还道出了盗窃超市小商品的真正原因——报复。

  面对愤愤不平的小姜,民警耐心进行了劝诫、教育,使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和其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10月15日,民警依法对小姜予以了行政拘留,同时,也对小姜报称电动车被盗一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