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7环境质量状况发布 空气优良天数提升
(记者王理略、通讯员方芳)2月8日,省环保厅发布2017年湖北省环境质量状况。去年,我省水质总体改善,稳中趋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提升,城市环境噪音保持良好。
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
2017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其中,我省179个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优良符合Ⅰ至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86.6%。水质污染较重为劣Ⅴ类断面比例为3.9%。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周水华介绍,与2016年相比,水质Ⅰ至Ⅲ类比例和劣Ⅴ类比例均持平,主要河流总体水质稳定在良好。长江干流18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良,均达到Ⅱ至Ⅲ类;汉江干流20个监测断面水质为优,均达到Ⅰ至Ⅱ类,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去年,全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地级以上城市水源地中,仅十堰黄龙水库市水厂水源地10月受汉江秋汛影响水质出现超标,县级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周水华表示,2017年,尽管我省部分湖泊水质有所好转,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全省监测的21个湖泊水域中水质优良符合Ⅱ至Ⅲ类标准的水域占42.9%,与2016年相比,上升4.8个百分点。但斧头湖武汉水域、张渡湖、网湖水质有所下降,分别从Ⅲ类下降至Ⅳ类、Ⅳ类下降至Ⅴ类、Ⅴ类下降至劣Ⅴ类。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去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例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浓度大幅下降。周水华表示,去年全省超额完成各项考核目标任务。17个重点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79.1%,较2016年上升5.7个百分点。六项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9微克/立方米和7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分别下降9.3%和9.4%,但仍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分别超标0.4倍和0.1倍。17个重点城市中,空气质量排名前3的城市依次是神农架、天门、潜江。
周水华说:“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与我省对重污染天气的及时预报预警,以及各地各部门加强应急措施密不可分。”
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除了水和大气环境外,我省的区域环境噪声状况总体良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7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占比78.5%。居住区、混合区、工业区、疗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等5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总体达标率为78.4%。道路交通噪声整体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7.9分贝,同比下降0.1分贝。
此外,省环保厅还发布了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情况。其中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1.91。去年,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我省农村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其中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9.5%,地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3.5%;河流、湖库水质达标率84.5%;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