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湖北省利用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情况的公示
为确保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4〕93号)文件,我省中彩项目严格按照“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定扶贫工作重点县市中的革命老区县市内”要求,经市州竞争选县,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审核上报,由省政府批准同意。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单位及资金分配。
2014年中彩项目单位为:恩施市、来凤县、咸丰县、五峰县、秭归县、郧县、竹溪县、红安县、大悟县、神农架林区(整村推进),中央扶持每个县(市)1000万元项目资金,共计1个亿。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的项目县,资金使用范围。
1、交通设施建设(村组道路、生产路、机耕道和联户路等);
2、水利设施建设(集中供水点、灌溉蓄水池、塘坝和灌溉渠道等);
3、环境改善(建设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点和村内公共厕所)。
以上项目可选择1-2类集中建设。
三、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的项目县,资金使用范围。
1、生产生活和产业发展密切联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村组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土石坎梯地、旱地改良等);
2、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灶、改厕、改圈、改圈、改厨、建沼气和建院坝,建人畜饮水池、垃圾处理设施等);
3、产业发展(发展和培育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实用技术推广和培训、发展休闲和红色旅游等)。
以上项目种类选择避免面面俱到,可选择1-2类集中建设。
现将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资金和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