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竞赛规程

13.08.2016  04:35

一、主办单位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体育局      黄石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五、竞赛项目

团体项目:时代列车(男女各2人)

单腿火车(男女各3人)

风雨同舟(男女各2人)

旋转背投(男女各2人)

单人项目:呼啦进行(男、女个人单项)

力士竞速(男女个人单项)

袋鼠跳(男女个人单项)

六、参加单位

地方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

企事业组:产业行业、大型企事业、省直机关

七、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各参赛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女运动员各6人。

(二)必须是参赛单位的正式职工;

(三)男队员18-60岁,即1958年12月31日后至2001年1月1日前出生;女运动员18-55岁,即1963年12月31日后至2001年1月1日前出生);

(四)必须持有所在参赛单位2017年1月1日以前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公费医疗证。

(五)参赛运动员不得是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七)必须是注册运动员:参赛队必须于2017年1月1日以前将所有参赛运动员资格报湖北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注册。注册完成后在《湖北工会网》上公示。

注册人数可多于参赛人数。正式比赛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参赛队员,必须从注册人员中补充。非注册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全总宣教文体部制定的2004年全国职工大众体育项目展示赛《竞赛规则》和2015年湖北省总工会趣味体育培训班修订的规则;

(二)竞赛项目所需器材由大会统一制备。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按本规程第五、六条所列项目及分组,各录取前八名。单项参赛者少于9人(组)减1录取。

(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第一次报名。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参加比赛的项目报送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注明单位名称、参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第二次报名。赛前30天将参赛正式报名表、有关材料和参赛人员近期免冠登记照电子版报送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email protected],逾期报名(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

湖北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9号,邮编:430077,联系电话:027-88738380,传真:027-88736090。

3、网上公示:第二次报名后,比赛竞委会将对初审通过的参赛运动员资格在省总网站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身份证号码(隐去身份证号码的前3位和后4位)。在公示期内,如对参赛运动员身份有异议,每单位最多只能向组委会索取2人的身份证号码核实,并保证不泄露信息。公示后不得无故弃权和更改。竞赛期间,如对运动员身份有异议,可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但不得影响比赛正常进行。

(二)报到

1、报到时,各代表队须递交经医务部门检查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运动员身份证,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人每天按标准向大会缴纳食宿费,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

3、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裁判长由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竞委会推荐,报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审批。裁判员由该项目竞委会选派。

十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大会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参赛运动员资格。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竞赛委员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奖牌统计表

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趣味体育竞赛规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