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晋检察长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图为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场
本网讯(记者 蔡欣 摄影 刘允桐)11月26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向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高检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精心组织部署,依法履职尽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王晋检察长在报告中从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持续深化“打伞断财”,铲除滋生土壤;持续参与综合治理,助力源头防范;持续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等五个方面总结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湖北检察机关按照《决定》“切实打好扫黑除恶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的要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625件6349人,起诉1060件5884人,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通过提前介入和细致审查等方式深挖彻查,共监督立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04件185人;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295人、追诉393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131名检察长、副检察长以主办检察官身份办理黑恶案件212件,起到了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
持续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按照《决定》“确保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要求,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不是涉黑涉恶的,一个不凑数;是涉黑涉恶的,一个不放过”。
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出补充完善证据等工作建议8900余条,增(追)加犯罪事实1472笔,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6件次;共对2563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非法证据1177份;对未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的150件案件以涉黑涉恶犯罪起诉,对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460件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
持续深化“打伞断财”,铲除滋生土壤
按照《决定》“坚持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在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深挖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对其非法聚敛的财物依法追缴,不给黑恶势力卷土重来、死灰复燃的机会。
全省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774条;依法办理“保护伞”案件,受理“保护伞”等案件310件,立案侦查司法人员涉嫌徇私枉法等“保护伞”案件12件13人;及时引导侦查机关准确、全面清查涉案财产,依法监督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没收等措施。
持续参与综合治理,助力源头防范
按照《决定》“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防止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的要求,把参与综合治理作为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硬任务,增强整治的辐射力。
全省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提出关于长江生态保护、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和金融市场秩序等各类检察建议317份;选派837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防止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拉拢利用;开展多层次、多阵地、全方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累计发稿1.4万余篇。
持续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按照《决定》“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的要求,把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在组织领导、机制建设、能力水平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有效推进。
全省检察机关组建了1600余名专项斗争队伍,共投入专项经费5581万元;加强实战练兵,举行“全省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加强高端人才培养,遴选32名业务骨干组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王晋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会议的审议意见,持续发力、攻坚克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为湖北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检察贡献。
据悉,本次会议上,王晋检察长还作了《关于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19年,省检察院共承办代表建议7件,内容涉及司法办案、诉讼监督、司法改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多方面,均依法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