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党费能从工资里扣吗?忘交了怎么办?这些问题党员必看
据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委巡察办在首轮巡察时,发现个别单位有不足额交纳党费、甚至用公款交纳党费现象。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你知道交纳党费有哪些规定吗?党费应该用在何处?可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忘交党费怎么办……在此为你一一解答。
公款交纳党费、代扣党费,通通不允许
公款,顾名思义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钱,并非私人财产不得擅自挪用,而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党员交纳党费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用公款交党费,对一名党员来说实属不该。
中央组织部编印的《党员管理手册》中强调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因此,从工资中扣除党费的做法是不可行的。
交党费的“正确姿势”:主动、按时、足额
今年4月,中纪委先后通报山西22家国企补交党费8000多万元,天津66家国企补欠交少交党费2.77亿元两起关于党费的典型案例。除了山西和天津,少交党费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也存在。
《党员管理手册》明确规定,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
二是按时。党员的党费要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
三是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
党费交多少?
1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3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同上。
4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5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6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
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
8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
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
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
“税后”应如何计算?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忘记交党费怎么办?
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你交的党费去哪儿了?
按相关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