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关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学方案

11.08.2015  10:55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专题研学的通知》(鄂组办〔2015〕26号)和《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联系反面典型深入开展研讨的通知>的通知》(鄂组明电字〔2015〕13号)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现就我办扎实开展“严以律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的专题研学制定方案如下:

  一、研学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聚集“担当负责、争作为、守规矩”,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研学时间。

  2015年8月10日(周一)全天,集中研学和集中研讨各半天。

  1、参加集中研学对象。办领导,全体机关干部、直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柳长毅同志作专题辅导报告。

  2、参加集中研讨对象。办领导,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发言。

  三、具体安排

  专题研学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印发资料,个人自学。在学习中央和省委规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内容的基础上,做到“四个必学”: 

  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中组发〔2015〕14号)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和贵州考察、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必学。二是中央《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必学。三是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必学。四是正反典型案例特别是近期省委通报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8起典型案例必学。

  2、对照检查,准备材料。党员干部要结合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履职尽责情况,深入查找是否存在政治上的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等问题;结合贯彻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深入查找是否存在跳不出条条框框限制、走不出思维定势的问题;是否存在囿于既得利益、局部利益,本位主义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不考虑实际效果,只想着出台新政策新举措的问题。

  3、召开会议,集中研讨。党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研学会议进行研学,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研学。同时,要结合对照检查的情况,认真开展集中研讨,集中研讨要做到人人发言,既要聚集问题、剖析原因,又要明确方向、精准整改,不能言之无物、隔靴挠痒。

  4、自觉践行,深入整改。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担当负责、争作为、守规矩。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不守规矩的现象要通报批评,严肃查处。要对照中央《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和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办法措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用推动改革的实际成效检验专题教育成果。

  四、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党组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专题研学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不能以上半年开展的“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代替专题研学。

  2、领导带头。党组及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研讨,带头对照检查,带头践行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学习讨论的发言提纲,要在认真学习思考的基础上,自己撰写,自己准备,不许由别人代劳,“照本宣科”。

  3、统筹兼顾。要将专题研学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干部和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4、加强宣传。要注重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党组书记发言材料需上报省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