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交警查处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辆 罚款5万元

18.01.2017  20:02
被查处的违法运输危化品车辆。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18日电   (李丹 秦利)1月17日22时,钟某驾驶鄂Q00XXX号重型罐式货车(载9880.020Kg92号车用汽油)由恩施铁路油库向走马新区加油站出发。18日上午10时许,车辆行驶至341省道29公里处,遇执勤民警检查,检查发现钟某在道路上运输危险品,未配备押运人员,鹤峰县公安局走马交警中队果断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9条,对钟某给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迅速向恩施州恒盛石化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

  危化品非法运输,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严重危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导致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本地实际,在进入春运之前,积极对鹤峰县危化品运输企业有无企业资质、车辆有无运输认可、驾驶人和押运员有无从业资格进行了全面清查查处,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一律限期整改、依法取缔、依法处罚并严肃追责。同时,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通行秩序整治,严查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疲劳驾驶、沿途非法装卸危化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

  据不完全统计,1月3日至1月18日,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检查过往危化品运输车辆150余台次,查处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2起。(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