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女婴七级伤残案开庭 74户居民轮流“喊冤”

16.09.2015  11:36

  庭审从早晨9点持续到下午5点,出庭的74户被告将旁听席都坐满了……昨天,备受关注的高空抛物致女婴七级伤残案昨天在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不幸被高空落下的水泥块砸中、受到电视问政的重点关注、向法院起诉128户居民……从去年11月20日至今,女婴小欣怡牵动了全社会的关注。去年11月20日,出生仅44天的女婴小欣怡被奶奶抱着在汉阳世纪龙城小区11栋楼下晒太阳,不幸被高空抛下的水泥块击中头部,受伤昏迷。经过手术抢救和术后恢复治疗,小欣怡留下颅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等严重后遗症,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今年7月11日《2015年武汉“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期中考”》第六场电视问政重点关注了小欣怡遭遇高空抛物致残一案,志愿者呼吁全体武汉市民向高空抛物宣战。由于无法找到肇事者,也无人出来主动担责,今年7月22日,小欣怡的父母向汉阳区法院提交诉状,将涉案居民楼除一楼外的32层共128户居民告上法庭,索赔46万余元,汉阳区法院当场登记立案。昨天,此案开庭审理。

  被告的128户居民中的74户出庭,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被告们依次发言,分别提出了事发当天出门工作、在外出差、房内没有水泥块、物业没监控等等答辩理由,并出示了相关证据。

  由于案件被告人数众多,证据也比较多,所以举证,质证以及辩论过程复杂,汉阳区法院将择日宣判。

  又讯:

  “我在上班”“我出差了”“30楼以上应排除嫌疑”……

  74户出庭被告轮流上庭“喊冤

  昨天,小欣怡一案在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小欣怡的父亲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128家涉案楼栋住户中的74户参加了庭审。没有出庭的其他被告意味着放弃了答辩、举证等权利,法庭会缺席判决。汉阳区法院民事侵权审判团队的两名法官与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小欣怡的父亲向法庭提交了门诊病历、鉴定意见书、案发现场照片、公安机关在现场找到的疑似水泥块、公安机关出具的询问笔录、勘验笔录、情况说明及与案情有关的费用支出凭证等证据,一共索赔46万余元。

  74户被告按房号依次发言

  法院将庭内的座椅背上都贴好了房号,出庭的74户被告按照自己对应的房号,依次发言。

  “事发当天,我在单位上班”、“我在上班,有单位打卡记录”、“那天我不在武汉,单位派我出差了”……先发言的几位年轻人都是因工作不在家,并提供了相关的不在场证明,比如单位考勤记录、单位出具的证明、出差的差旅证明等。

  家住28楼的一位80后女房主代表了27楼至29楼的住户提出了异议,她提出,应该依据小欣怡伤势的程度,计算和判断出水泥块大概所处的楼层高度,而不是将所有楼层都列入被告。

  “我认为至少不是我们30楼以上的,如果是这么高的高度落下的水泥块,那么小欣怡可能就不止是重伤,而是有生命危险了。”家住30楼的一位婆婆认为应该将30楼以上的排除在外。

  还有的房主根据自己的房屋角度推断出,从他家的方位不可能抛出物品砸中小欣怡头部,希望公安机关对抛物楼层,以及抛物方向做出界定。

  主张不担责理由各不相同

  原告索赔的理由只有一个:无辜的孩子受到的伤害将影响一辈子,而原告认为不担责的理由却很多,除了物理学科的理由外,还有很多外部因素。

  一位婆婆则十分激动地表达了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不满:“我们每年交那么多物业管理费,结果呢,物业管理却不到位,到现在了,小区连监控都没安装。如果安装了监控,也不至于大家都成了被告。

  将自己两套房屋都对外出租的一位房主表示,她的房屋早在2012年就装修好了,家里不可能有那样的水泥块。

  还有一些事发当天在现场的住户,对小欣怡的父亲向法庭提供的当时高空抛物的水泥块证据提出反对,说当时自己和一些居民案发时,亲眼看到砸中女婴头部的不是原告提交的圆形水泥块,而是长方形的水泥块。

  庭审从早晨9点持续到下午5点。

  一旦被认定将平均承担责任

  2012年7月,武汉首例高空坠物伤人案一审判决。因被高空坠物砸伤造成九级伤残,张兵将武昌区新湘村4栋的29户告上法庭。前来应诉的被告近20人。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22户居民每家补偿张兵3270元。

  办案法官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在举证上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即所有可能的加害人都存在过错,除非该可能的加害人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只要不能举证自己无过错的,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加害人有权向其他加害人进行追偿。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表示,高空抛物十分恶劣,所以,高空抛物的举证原则是保护受害人权益的,只要受害人能证明自己是被高空抛物伤害,那么相关的“可能的加害人”就要承担责任,也是教育公民互相监督,减少不文明的行为。

  在小欣怡一案中,虽然到场的被告都陈述了自己的证据,但是在庭审上提交的证据,最终还是依靠法院依法进行排查、核实、判断。如果法院认定证据真实肯定、充分,该被告可能不用担责,但如果被认定证据不足的其他被告,一般会平均承担责任。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