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知识培训班

29.07.2014  19:09

7月28日上午,省民政厅厅直系统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知识培训班在厅机关举行,杨昌斌副厅长主持并作讲话。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以及厅主要负责人的批示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整改、2014年预算执行和2015年预算编制以及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厅直系统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省厅在出台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厅直系统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政府采购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大实施力度,举办了此次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知识培训班。培训班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处董绪奎处长、政府采购处张弘处长分别就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预算编制与执行,政府采购相关理论和操作实务等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杨昌斌副厅长结合培训内容,就进一步加强厅直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科学编制部门预算。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时做到完整、准确、规范、细化,预算执行时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强化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处室、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项目支出或单位(处室)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担执行执行国家政策、规范支出行为、维护财经纪律的主体责任,要责任上肩,敢于担当,同时要依法依规、善于担当;要将预算执行拿在手上,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细化预算支出的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执行均衡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不编不采”的原则,规范采购行为,严要求、讲程序、早实施,避免采购需求与实际需要脱节,同时对预算执行工作提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五项财经纪律要求。三是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针对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暴露出管理过程和执行制度的缺陷和不足,要求各处室、厅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立行立改,政治上要敏感、思想上要重视,态度上要端正、措施上要有力,行动上要迅速,争取主动,同时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不要屡改屡犯;在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始终树立审计观念,无论是事前、事中、事后都应注重依法、依据、依规来执行和完成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长效机制,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培训班取得了较好效果,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预算编制执行和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及实务操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厅直系统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会计人员近120人参加了培训。(规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