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度“中彩项目” 和乡镇连片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29.10.2015  20:18

鄂政扶电〔2015〕39号


有关市、州、县扶贫办:

  为检验乡镇连片开发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区建设项目建设质量(以下简称“中彩项目”),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益,定于近期对2014年度启动的9个“中彩项目”和2014年度启动的18个老区、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验收的对象

  1.2014年启动的9个“中彩项目”建设单位:恩施市、咸丰县、来凤县、竹溪县、郧县、五峰县、秭归县、红安县、大悟县。

  2.2014年度启动的乡镇连片开发项目18个老区、插花贫困单位:大冶市刘仁八镇、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江陵县普济镇、宜城市刘猴镇、保康县寺坪镇、点军区联棚乡、麻城市夫子河镇、黄梅县五祖镇、咸安区双溪桥镇、嘉鱼县高铁岭镇、鹤峰县中营乡、鄂城区沙窝乡、黄陂区木兰乡、荆州区菱角湖管理区、宜都市潘家湾土家族乡、孝南区朱湖农场、沙洋县官垱镇、曾都区万店镇。

  二、检查验收的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是了解相关县(市、区)实施“中彩项目”和乡镇连片开发项目整体完成的情况和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效益,总结好的做法,查找不足,为继续做好“中彩项目”和乡镇连片开发工作积累经验。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项目建设内容及完成进度情况;

  2.中央或省拨付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县(市、区)市整合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3.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投标、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和项目工程管理的情况,项目相关资料建档情况;

  4.项目建设效益情况;

  5.项目监管及后续管理措施等其他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

  此次检查验收工作采取自查和省市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实现项目县市全覆盖。检查验收工作由省扶贫办和相关市、州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省重点检查“中彩项目”和抽查部分乡镇连片开发项目,市、州负责全面检查验收所属县、市(区)的“中彩项目”和连片开发项目。

  在项目县市做好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市检查组进行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档案、实地查看、进村入户座谈访问、评价反馈等方式进行。每个“中彩项目”至少检查3个村,每村抽查3-5个农户。乡镇连片开发项目至少抽查2个村以上。检查验收力求全面真实了解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工程建设完成质量和群众对项目实施的反映。省扶贫办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所有的“中彩项目”和乡镇连片开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并予以通报。

  四、检查验收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下旬启动,12月上旬结束。其中:项目县市自查工作于11月20前完成;市州检查于11月中下旬完成;省扶贫办将于12月上旬开展检查验收。

  五、有关要求

  1.实施乡镇连片开发项目的相关县(市、区)扶贫部门,要对照项目实施方案搞好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好表格相关数据,于11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老区建设处。

  2.各市州检查组要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验收标准,认真负责地完成任务,确保检查验收质量和效果。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收集相关数据,由检查组、被检查项目县(市)扶贫部门责任人签名,将汇总整理好的统计表(含原件、电子文档)和检查报告一并于11月30前报省扶贫办老区建设处。

  3.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严禁接受超标准接待。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表):

                  1.老区、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项目绩效统计表;

        2.“中彩项目”小型公益设施建设绩效统计表。

  联系人:省扶贫办老区建设处王代聪,联系电话:027-87234648  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