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多家酒店圈占门口公共停车位 不进店消费难停车

14.01.2015  15:02

  停车收费协议书。

武昌沙湖路,一家酒店的工作人员正在指挥停车。

武昌沙湖路,路边公共停车位被酒店大量圈占,一位车主因为没打算消费无奈离开。

文/图 记者刘海锋

当你开着车苦寻车位未果,忽然发现一家酒店门前有多个车位闲置时,你是继续寻找还是理直气壮地尝试一番?不久前,车主马先生在面临这样的情况时,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不过,酒店工作人员强硬拒绝了他,还拿出一纸协议宣示“主权”。尽管马先生报警求助,他还是没能将车停入这个已经被“私有化”的公共停车位里。

连日来,武汉晚报记者在武汉城区走访发现,像这种改了“”的公共停车位不在少数,他们大多被附近的酒店“圈起来”方便经营,车主如果不进店消费,即便花钱也不让停车。

酒店为宣示车位“主权

亮出协议书

上月16日晚6点,市民马先生驾车带着家人,到武昌和平大道一家大型超市购物,由于这家超市车位已满,他便开着车在附近寻找。当行驶至和平大道与铁机路路口时,马先生发现一家名为“茶马古道食府”的酒店门前有不少空闲车位,他就把车停进了其中的一个车位。

马先生正准备下车离去时,被酒店一名工作人员拦住,对方问他是否为前来吃饭的顾客。当得知马先生只是临时停车准备逛超市,这名工作人员要求他将车停到别处,免得影响酒店经营。马先生左右观察后发现,一旁拐角处也有几个空车位,且不在酒店门前范围内,就把车停到那边去了。“结果这个人又跑过来,说这里也不能停,都是他们酒店的‘地盘’,我提出给钱他也不同意。”马先生十分不满,与对方发生激烈争执。争执中,这名工作人员从酒店拿出一份名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收费协议书”的文件摆在马先生面前说,从这头到那头的一整片停车位,都被酒店从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那里租下。协议书显示,租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18000元。

公共车位凭什么租给你们?”马先生仍不服气,决定报警处理。马先生称,杨园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明确表示,酒店租了车位可以管理这些车位,但对于那些不到酒店消费的车主,也不应该拒绝。最终,马先生还是带着怒火离开。

前天,武汉晚报记者驾车来到马先生所指的这家酒店。“是不是来吃饭的?不吃饭不能停。”停车场入口中间坐着的一位看守人员问道,当得到肯定答复后,看守人员才放行。随后,记者在闲聊中得知,看守人员姓姚,是酒店工作人员。他说,交管部门一共在门前划了17个停车位,酒店花高价租下,只准前来吃饭的车主停车。但如果是到旁边的眼镜店或者药店消费,也可以通融一下。

部分被圈部分对外

公共车位“泾渭分明

茶马古道”食府租赁的是酒店门前的人行道空地,很多车主潜意识里会认为这里就是酒店的经营场所,因此往往不会贸然进去停车。不过,在武昌沙湖路上,道路两排明确标注着公共停车位的区域,却被这里的几十家酒店瓜分殆尽。

昨天中午,记者在沙湖路看到,几乎所有酒店都用三角帽路障,将自家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围了起来。那些没有放置三角帽的公共停车位,则有身着制服的收费员把守,进行正常的收费活动。收费员只负责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那些被圈占的车位,都有各酒店自家保安看守,专门为前来消费的车主免费提供。好端端的两排停车位,运行起来却变成了“双轨制”,看起来倒也相安无事。

沙湖9号”酒店保安告诉记者,他们租下道路两侧的十几个车位,一年要花好几万,如果让外面的车辆随意停放,那生意就没法做了。不过,这名保安还坦言,到了晚上,顾客车辆差不多都走了,社会车辆再来停放他们也不会过问。记者注意到,这家酒店所圈占的车位旁边,立着一块蓝色的停车收费公示牌,上面还标注了收费批准文号和收费标准,说明这里属于公共停车区域。

隔壁的“武之味”酒店,将酒店名字写在了三角帽上,保安称酒店租下了道路两侧的16个车位。这家酒店对面,有两家面馆,生意十分火爆,但却没有属于自己的车位,前来吃面的顾客,只能三五扎堆,违规停在路边,车主不时要跑出来查看。而附近的酒店门前,半数以上车位闲置着。

这是不是所谓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车主陶先生打趣说,沙湖路的这种景象,他早就注意到了,酒店做生意需要车位大家都理解,不过圈占公共车位的做法,显然不应该因为“花钱”而变得合理。

租赁协议变“卖身契

主管部门也无可奈何

武汉市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中心(下文简称收费中心),是武汉中心城区公共停车位收费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昨天下午,收费中心副主任戴全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这些公共区域的停车位以协议的方式租赁给商户是为了方便他们的经营。收费中心明确告知,他们对这些车位只有优先使用权,在闲置时间内应该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然而,一些商户考虑到自己的经营,不允许社会车辆停放。尽管收费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几乎没有商户愿意配合。

收费中心到底有无资格将作为公共资源的停车位出租给商户以方便经营呢?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表示,如果从执行层面来说,收费中心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对这些车位按收费标准进行租赁,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从物权角度来看,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公共资源私有化的,因为即便是在闲置时间,普通车主也很难享受到这种公共资源。

无法可依

致停车乱象难根治

在采访过程中,戴全好多次强调,对城市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上设置的停车位,收费中心是绝不会以协议的方式租赁给两边商户的。当记者提出沙湖路上存在大肆圈占行为,且都声称“交了钱”时,戴全好明确表示,这些酒店并未和收费中心签订协议,属于私自圈占行为。

沙湖路一直以来都是最让我们头疼的地方。”戴全好说,这一区域因为没有人行道,商户为了经营,只能占用公共收费停车位,收费员因为停车问题多次与酒店保安发生冲突。另外,收费中心也联合交管部门进行过多次整治,但“酒店要经营,公共车位要收费”的矛盾始终无法调和。

既然没有签订协议,为何收费员会选择性进行收费呢?戴全好分析,可能是收费员受到了保安的言语威胁,不敢过去收费。但也不排除双方私下达成月票、年票协议的可能,收费中心会派人进行调查,如果是内部人员的问题一定会进行处理。

不过,如果仅仅是酒店的单方面行为,恐怕问题又会难以解决。由于武汉市并未出台停车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导致收费中心在面对违规收费、圈地停车等乱象时无法可依,甚至连收费人员的人身安全也无法保障。“我们反映过很多次,但一直无法出台相关法规,目前全国只有深圳出台了。”戴全好呼吁,武汉市能够在这方面多加考虑,尽快出台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