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遗忘在自动取款机 老人取走1.7万元被公诉

06.04.2018  04:11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吴玉凤)因使用他人遗忘在自动取款机中的银行卡,六旬老汉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京山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对彭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2017年8月15日,彭某某准备到京山县永隆镇人民路邮政储蓄银行自动取款机查询银行卡的汇款情况,当其排队进入自动取款机箱插卡时,发现卡插不进去且屏幕上显示继续操作,才知道是前一个使用自动取款机的人忘了取卡。彭某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输入金额2000元,自动取款机弹出2000元,接着彭某某又分三次,每次5000元,共计取走现金17000元,并将那张遗忘的银行卡和取出的现金带回了家。回家后,彭某某通过家人和乡亲的提醒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两天后,彭某某到永隆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将非法所得的17000 元现金和银行卡交给派出所并还给了失主。彭某某虽有自首情节,但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办案提醒: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若是心存侥幸,贪婪他人钱财,不仅会受道德的谴责,数额较大的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