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起争执 男子持木棍打伤他人获刑
16.04.2015 18:57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16日电 (万维昂)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是常事,本应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但大冶男子陈某,却持木棍把他人打成轻伤二级。近日,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陈某系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榨桥村村民,2014年6月19日,他因建房与同村邻居吴芳(女,化名)发生纠纷,吴芳骂了陈某几句,陈某非常生气,挥拳把吴芳的眼睛打伤。
当晚,吴芳在外务工的丈夫和侄儿陈军回到家中,二人见吴芳脸上伤痕后询问缘由。得知事情经过,二人非常气愤,找到陈某家中算账,恰逢陈某外出未归。
次日,吴芳丈夫外出有事,陈军独自来到陈某家中商谈解决此事。二人见面后,越说越气,先是相互推搡,进而扭打在一起。陈某顺手拿起家中的木棍,追打陈军,先是一棒打在陈军右肩上,又一棒砸在陈军头顶。陈军用手护头,右手掌又被击中。
陈军报警后,公安机关把陈某抓捕归案。经鉴定,陈军右手第二掌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陈某赔偿陈军医药费等经济损失2万元,并取得了陈军谅解。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裴春梅)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16.04.2015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