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开展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
11.10.2014 11:0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中小学以扶贫教育为主,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学生、参加扶贫志愿活动、同贫困地区孩子结对子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扶贫意识。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将扶贫教育和扶贫活动有机结合,在师生中开展扶贫教育、扶贫帮困、志愿服务和捐款捐物等活动。
通知强调,直属高校要在校园内集中组织一次对定点扶贫县、专项扶贫县宣传活动。开展扶贫捐款、贫困助学等活动,募集款物统一用于本校扶贫工作。中小学原则上不组织捐赠活动。组织捐赠活动的学校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用途必须公开透明。
通知要求,各地要集中开展扶贫日国情教育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激励学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
《中国教育报》2014年10月11日第1版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11.10.2014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