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捡来的逃犯身份证给顾客上网 网吧老板被拘5日

23.07.2017  00:32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2日电 (鲍娓娓 尹剑波)顾客上网未带身份证,网吧老板提供了一张捡来的身份证,不料该身份证的失主竟是一名逃犯。7月20日,十堰东岳警方依法将涉事网吧查处,老板林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7月20日下午16时许,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南区派出所民警发现,因诈骗被网上追逃的刘某的身份信息出现在了城区某网吧的实名登记系统上,便迅速前往该网吧进行调查。

  到达网吧后,身着便装的民警分工协作,对网吧进行了秘密搜寻,但并未发现刘某的踪影。经进一步核查网吧上网人员的身份信息,发现只有角落的一台电脑前,坐着一名只有20来岁的男孩,拿不出来身份证。当民警向其表明来意时,男孩显得很紧张,并表示自己根本不认识刘某,也没有拿过刘某的身份证。经再三询问,男孩告诉民警,其实他最近丢失了身份证,正在补办中,下午上网时网吧老板给他提供的这个刘某的身份证,才得以上网。

  随后,民警在网吧收银台的抽屉里找到了刘某的身份证,在证据面前,网吧老板林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原来刘某的身份证是该网吧的卫生员在打扫卫生时捡的,卫生员将该身份证交给林某后,他没有报告公安机关并上缴身份证,而是将身份证放在网吧服务台,打算给没有身份证的上网人员使用,从而被公安民警检查发现。

  目前,网吧老板林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民警告诫网吧业主和广大市民,在捡到他人身份证时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冒用他人身份证不论是上网,还是到宾馆住宿,只要使用,均是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公安机关发现并处罚。特别是来历不明的身份证,更应及时上交公安机关,切勿随意使用。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