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牛引发纠纷 警方主动作为促成双方完成交易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7日电 (阮仲秋)4月7日,湖北省丹江口市警方凌晨连续工作2个多小时,成功为辖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外地商人结清5万元购牛尾款。
当天凌晨1时许,来自山东菏泽市司机孟某将9头小牛运到了湖北丹江口市石鼓镇江某家,要求江某立即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剩余5万余元购牛尾款,而江某一家人不仅没有答应,却选择了报警求助。
通过电商网站联系,全家人千里迢迢去山东买牛
乡镇上夜色已深,恢复平静,丹江口市公安局石鼓派出所接到报警人江某求助:因买牛发生纠纷。民警阮仲秋到达现场发现一辆轻型货车满载一车牛堵在江某家门口,江某与其妻子、父母等人都候在大院与车上司机争吵不休。
见民警赶来,江某主动上前反映情况:这9头小牛不要了,要求卖方退还2.2万元钱。此时,两名货车司机也下车,司机孟某说:“我们不是卖牛老板,只知道卖牛老板姓张,我们只负责运货收款,如果江某现在不支付剩余5万元尾款就构成违约,我们就直接把牛拉回去,后果自负。”
民警深入了解得知,江某原来外出打工,现在不想打工了,这几年牛价涨得很高,就决定跟媳妇一起在家养牛为生,前段时间通过某电商网站发现山东省嘉祥县有人卖牛,联系确认后于4月5日下午全家一起到现场查看,觉得品种不错、价格也不贵,于是签订购牛合同,并支付2万元首款和2千元保证金,打了欠条约定货到后再支付剩余5万元尾款。
江某拿出购牛合同和欠条给民警查看,合同与欠条上写的都很清楚:“如到时不能付清,原车有权原路返回,已付所有定金全部作为违约金赔偿养殖场及运输损失。”白纸黑字,当事人都签字捺印了,司机孟某也掏出手机播放了一段现场交易时的视频,均能证实江某购牛属实,民警一脸疑惑:既然都签了购牛合同,现在牛也运到家了,直接按照合同履行支付义务就行了,为何报警求助?
购牛合同已经成立,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效力
民警经过初步调查,该购牛合同已经成立,江某却不要这送货上门的9头小牛,而要求卖方退还2.2万元钱,那就是单方面违约,此类合同纠纷双方如不能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民警对双方当事人普法教育,告知正确解决途径。
司机孟某听民警讲解后,却很委屈的说:“我们只是负责把牛运送到家,然后收齐尾款就返回,现在江某不支付尾款,可以视其违约,我们准备将牛原路拉回时江某又拦住车不让走。”既不付尾款卸货、又不让原路返回,江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为更好的解决纠纷,民警再次对江某及其家人单独做思想工作。
江某妻子担心承担违约责任,遂问道:“警察同志,这签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民警详细解答:合同是否合法有效需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难道报警只是为了让我们帮忙确认合同效力?民警更加疑惑不解。
江某拿出手机告知民警,当时跟张老板议价时出现了分歧,张老板要求支付保证金,我不同意就打110报警了,山东当地民警询问具体位置时,江某称对当地不熟,不知道在哪里,张老板说不用民警出警,可以直接带江某去派出所调查,走半路双方又协商一致,才签订了购牛合同。
民警通过江某手机联系到了牛商张老板,对方将事情经过讲述清楚,民警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号码,并现场核实清楚后,告知江某:就目前的情况看,合同、欠条都写的很清楚,且都是你自己签订的,你应当履行合同支付义务,即支付剩余5万元购牛尾款完成交易,如果仍然认为该合同无效,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确认,你的2.2万元钱可以要求返还。
经过民警普法教育和耐心劝说,江某一家人忐忑不安的情绪彻底消除,江某妻子径直从屋里拿出五捆百元人民币,微笑地说:感谢民警凌晨冒雨来帮忙解决困难,既然签了就该履行合同义务,刚才经过普法教育,他们认识到了错误,民警也帮忙核实了对方身份。说罢,她就把钱交给司机清点,司机清点完后将9头小牛从车上卸下来,经过2个多小时的现场处置双方圆满达成交易。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