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省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规划》的通知
鄂政扶文〔2015〕77号
各市、州、县扶贫办、组织部、财政局:
现将《2015-2017年全省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
扶贫开发办公室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10日
2015-2017年全省贫困地区干部
和扶贫干部培训规划
为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水平和履职能力,促进老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发展步伐,确保我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根据《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0-2020)》、《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和《2015-2017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规划》、《2013-2017年湖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组织实施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是建设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工程,是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在落实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推动减贫事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新十年扶贫纲要实施以来,全省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贫困地区发展实际和需求,围绕扶贫开发重点环节,坚持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明显提升。2010至2014年,共组织实施各类省级培训班82期次,培训各级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9976人次,为全面实施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和“十二五”扶贫规划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随着扶贫开发进入攻坚决战阶段,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一是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重、时间紧,随着扶贫开发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对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思想素质、能力水平、精神区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也应在内容方式、培训体制、师资管理等方面走向精准。三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资源整合不够、培训体系开放度不高、培训内容与需求不相一致、培训激励约束不力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需要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瞄准对象、服务对象培训需求,破除制约扶贫干部培训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扶贫开发做出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将扶贫开发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作为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途径,作为检验各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集聚合力,强化措施,高位推进。2015-2017年是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迫切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扶贫开发干部队伍。为此,必须把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工作放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放在组织实施扶贫攻坚的新形势下来把握和推进,进一步增强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战略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资源整合,坚持改革创新,以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贫困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扶贫干部和参与扶贫开发行业部门干部为主要对象,以增强扶贫开发责任意识和执行能力为重点,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提升培训质量,开创扶贫培训工作的新局面,为确保我省顺利实现“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教。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按照扶贫开发年度工作重点,突出培训对象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使培训工作更好地为扶贫开发大局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以减贫事业发展和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干部执行能力、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提升为重点,根据扶贫培训管理体制和扶贫干部培训特点,实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的扶贫开发干部培训体系。
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围绕中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教育培训,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着重提高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做到培训计划联系实际设计、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
坚持创新机制,增强实效。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整合资源,优化师资,注重研学结合,加强绩效考核,完善培训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和网络体系,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三)总体目标
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从事扶贫攻坚任务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
——工作作风、政策水平、综合素质和执行能力普遍提升。
——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和推动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本领显著增强。
建立健全与减贫事业相适应,与建设高素质扶贫干部队伍要求相符合,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扶贫干部培训体系。
——形成遵循扶贫开发特色和培训规律,培训理念、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培训运行体制。
——形成各类培训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互为补充的培训教学体制。
——形成程序规范、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效能显著的培训管理评估体制。
到2017年,计划培训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6872人次。其中,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464人次,贫困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3920人次,扶贫干部培训1768人次,行业及社会扶贫干部培训720人次(具体见附表)。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形式
(一)贫困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
1.培训对象。37个贫困县(包括国家和省定重点县、片区县、参照片区政策县)党政领导干部;贫困县乡镇、省定重点老区乡镇和插花贫困乡镇领导干部。
2.培训内容。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指示,全面理解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和方针政策;明确地方党政领导落实扶贫开发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增强扶贫开发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信心和决心;学习区域发展基础理论,探索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实施耦合的有效途径;启迪思路,增强本领,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乡镇领导干部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精神区位、政策水平和组织能力。
3.培训形式。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干部、市州党政领导干部等参加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调训。重点县、片区县和参照片区县政策的贫困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组织调训。贫困县乡镇、省定重点老区乡镇和插花贫困乡镇领导干部由省扶贫办组织示范性培训。各市、州、县负责对本区域内重点乡镇主职和扶贫专干实施轮训,力争3年实现全员轮训。
(二)贫困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千村书记培训)
1.培训对象。全省482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村支部书记。
2.培训内容。培训学习国家和省关于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政策,整村推进等六个专项扶贫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研讨开展精准扶贫,确保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工作举措;探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方式和途径;现场参观考察整村推进工作先进村,开展参与式、互动式研讨。
3.培训形式。采取“省市联办、分片实施”的方式进行,由省扶贫办统一部署安排,相关市、州扶贫办协办,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支部书记到2018年实现轮训一遍。
(三)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培训
1.培训对象。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等。
2.培训内容。学习基层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特色产业开发,金融扶贫政策,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专项扶贫政策。
3.培训形式。省扶贫办每年安排创业致富带头人参加示范性培训。各市、州、县对本区域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含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有计划地开展专项培训,确保每年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训1-2名创业致富带头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确保大学生村官在服务期内接受一次培训。
(四)专项扶贫干部培训
1.培训对象。各级从事专项扶贫工作的扶贫部门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等。
2.培训内容。系统学习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和各级领导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扶贫开发基本理论,专项扶贫管理与实施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扶贫规划制定与实施,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组织协调,项目资金规范管理,扶贫统计与贫困监测,扶贫开发监督与绩效评估,典型案例与创新模式借鉴,扶贫信息宣传调研方式手段,信息化技术应用,国际减贫理念与实践等内容。
3.培训形式。省扶贫办每年组织对各市、州、县扶贫办干部进行相关专题示范培训。各市、州、县统筹安排干部培训计划,确保3年内对本区域内扶贫干部轮训一遍。
(五)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干部培训
1.培训对象。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各级参加定点扶贫、对口帮扶等相关单位干部,驻村工作队干部,参加国际减贫领域交流合作干部。
2.培训内容。学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行业扶贫规划编制与实施,国家、省关于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国际减贫领域的先进经验与做法;研究探讨片区规划项目落实与组织协调、扶贫开发考核与监督内容及形式,定点扶贫、对口帮扶、驻村帮扶工作的长效机制与管理办法;明确行业扶贫、定点扶贫、对口帮扶、驻村帮扶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措施与途径等。
3.培训形式。省扶贫办每年对参与行业扶贫、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国际减贫领域交流合作的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示范培训。各市、州、县扶贫部门组织实施本级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培训。
四、组织保障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分工明确、部门配合、高效有序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为扶贫开发干部培训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组织、财政和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干部培训工作力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训,确保列入规划的党政领导干部接受培训。扶贫部门根据规划要求,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全面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培训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培训资金,为规划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财政、扶贫部门要加强培训资金的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考核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经费,加大对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保障培训工作需要,确保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的有效落实。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扩大培训资金筹措渠道。各级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审核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要采取自查和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扶贫培训资金的管理和项目绩效进行审查和评估,对开支范围、标准执行、项目绩效和教学测评等情况要有审核、评估报告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将培训工作纳入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范围,加强对扶贫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完善奖惩激励措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培训管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参训学员要带着问题参训,联系实际学习,努力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训教师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要求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培训机构要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进一步规范学员管理,努力营造实事求是、勤奋好学的学习风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全面推行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将干部培训纳入各级扶贫部门的项目管理范畴,实行严格规范的项目全过程管理。完善干部培训情况考核、登记、跟踪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把干部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四)强化师资队伍,打造精品课程。按照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扶贫开发干部培训师资队伍。拓宽师资选聘渠道,注重从相关职能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基层一线中选聘兼职教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等上讲台。加强师资库建设,建立省级扶贫干部培训师资库。积极开展评教活动,促进教学水平提高,为师资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实施“培训者培训”计划,提高教学人员和培训工作管理者的专业能力。深化教材体系建设,根据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的特点和需求,组织编写适合我省实际的培训教材,确保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培训班有相应的扶贫理论、典型案例和实务技能等三个系列的教材。加强扶贫开发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充分借助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打造扶贫培训精品课程,2015-2017年继续组织开展精品课程招标15个左右。
(五)创新培训方式,健全培训体系。改进培训班设置,以短期培训、专题研讨为主,适当开展小班教学、学员论坛等。改进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等多种教学方法,积极推进远程培训教育工作,引导和组织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进行在线学习。改进办班模式,推进和完善异地培训、分段培训、合作办班,适当组织扶贫干部到省外和国外培训。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思路,构建符合本省实际的扶贫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扶贫开发培训机构与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其在扶贫开发干部培训中的主力军作用。省扶贫开发培训中心进一步做好全省扶贫培训系统的行业指导、协调服务和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加强与相关院校和其他专业机构的合作,承担省级扶贫开发干部培训项目。加强培训理论研究,建立理论研究交流平台,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调研课题,围绕扶贫开发和扶贫培训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将扶贫开发干部培训理论和专题研究成果用于指导工作实践。推进案例教学示范点建设,2015-2017年,每年组织评选5-10个具有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对扶贫工作的开展起到导向性和借鉴作用的扶贫培训案例教学示范点,为扶贫培训体系建设提供工作支撑。
附件:2015-2017省级贫困地区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年度
计划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