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8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按照省财政厅和审计厅的通知精神,省民政厅召开厅直系统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专题会,部署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杨昌斌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厅规财处负责人主持会议。
杨昌斌副厅长指出:“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时间很紧、要求很高、业务很强,国家和省的要求非常明确、具体,对厅直系统来说,就是按照统一部署抓紧、抓实、抓好,落实到位。就“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增强政治敏感性,清醒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带给民政事业发展的极端危害性,充分认识私设“小金库”对各单位领导干部自身的严重腐蚀性,充分认识财经法规的严肃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从源头上抵制和预防腐败的自觉性,旗帜鲜明地反对和纠正私设“小金库”等各种违法违规的行为,扎扎实实把 “小金库”治理工作抓出成绩、抓出成效。二、讲究工作方法,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要讲究方法,全面组织,认真自查,不留死角。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并实行承诺制,清理情况要在内部公示。清查时要本着“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鼓励自查自纠。各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到位,争取主动,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系统内部;严惩顶风违纪,鼓励群众举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各单位要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为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负责,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所有报表都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各单位8月22前将自查报告、各类自查统计报表报和承诺书报厅规财处。清理过程中要注意宣传动员、广泛发动单位职工参与治理工作;要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内部建立起分工明确、配合有力、资源共享、运转顺畅的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在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格要求、严肃执纪。各单位监察室要介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为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足长远,建立并完善杜绝“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全面提高民政财务管理水平。
会上,厅规财处人员对“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会后,对厅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培训。(厅规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