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引导加大对特定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力度
一是做好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财政设立担保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向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2013年中央财政拨付贴息奖补资金95.41亿元,同比增长55.42%。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2013年9月,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严格政策执行标准,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3年,政策支持约1000亿元贷款发放,按照人均贷款5万元测算,帮扶超过200万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改变社会就业理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成为帮助困难群体脱困致富的“加速器”和培养各类人才的“孵化器”。
二、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一是做好扶贫贷款贴息工作。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开办发〔2008〕29号)要求,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贫贷款贴息,2013年累计安排贴息资金5.6亿元,计划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约144亿元,资金放大倍数约为25倍。二是探索扶贫资金运用新模式。自2006年起,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开展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引导贫困村内农户以入股方式投入自有资金,在贫困村内设立“互助资金”,满足村内农户的资金需求。截至2013年末,中央财政已支持5000多个贫困村发展了互助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农户面临的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加快了农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步伐。
三、支持林业产业发展
对林业贷款实行贴息政策,支持林业产业发展,2013年累计安排贴息资金12亿元,带动398亿元贷款投入林业产业发展,优化了林业产业结构,促进了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