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公安:“说理式执法”化解900余起矛盾纠纷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7日电 (通讯员 潘成涛)同在南方一家工厂打工,相识仅3个月,广西小伙殷某与湖北竹溪女子彭某就“闪婚”了。由于感情基础并不牢固,加之生活习俗的差异,他们的婚姻很快就陷入了危机。为索要结婚时近10万元的花费,小殷来到小彭的娘家打起了“持久战”,而小彭也负气独自出门打工,让对方坐上了冷板凳。
5月5日,经竹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多次劝说,小彭终于回到了竹溪。调解工作一波三折,好不容易做通了小彭的思想工作,可她父亲又一杆子插了进来,坚决不肯答应退还钱物。于是,民警对她的父亲进行了“说理式执法”:“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基于结婚为目的的财物付出,不论是恋爱双方的哪一方提出分手,对方都应退还财物,否则在诉讼中就将承担败诉的后果;如果小殷起诉到法院,不但财物要退还,你的女儿还会遭受名誉上的损失,对以后的婚恋也有不利影响。”一席话,让小彭的父亲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既不合情理,又违背法律,最终同意退还部分钱物。一场可能扩大的婚恋纠纷经过民警的“说理式执法”划上了句号。
“说理式执法”就是民警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向当事人讲清与案事件相关的法律知识,讲清证据与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应当遵循的社会公德,将调解工作引入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良性渠道。期间,灵活应用分头说理、借力说理、案例说理以及证据说理、情感说理等方法,因人说事,情法并用,达到最终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
为提高民警“说理式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竹溪县公安局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工作能力培训,由老民警传授群众工作方法和说理技巧,由法制民警讲授法律知识和程序规范。组织民警参加旁听庭审,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各派出所也利用晨会,让民警交流心得体会,不断推进“说理式执法”,由此使民警的执法理念发生了“从不愿意说到主动说、从不会说到善于说、从简单说到规范说”的可喜变化。
据悉,2018年以来,竹溪县公安局民警通过“说理式执法”化解矛盾纠纷900余起,发生的3起行政复议案件和1起行政诉讼案件,未有复议被撤销、变更和行政诉讼败诉、赔偿案件,实现行政复议诉讼零败诉。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