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老板亏损后“杀熟”诈骗5000多万 被判无期
武汉一家煤矿公司的老板曹某,在公司存在巨额亏损,已无实际经营行为、无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况下,谎称公司要扩大煤炭经营规模急需资金,并承诺高额利息,向原武汉长虹机械厂财务部部长句某借走4500万元。为还债,曹某还把自己及亲戚的房产豪车抵押给做民间借贷生意的邻居,借走1000多万,事后他将部分抵押的房产和豪车变卖。
“事后我也很害怕”“还钱还要还利息,后来不知不觉就控制不住了”……昨日,面对楚天金报记者,曹某表示自己很后悔。然而法不容情,曹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句某因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动歪心
公司亏损后托朋友帮忙找钱
早在2009年,曹某在做房地产生意的岳父帮助下,成立武汉市亚巨久燃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巨久公司”),注册资金13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是煤炭销售和运输,给阳逻电厂和湖北宜化供煤。公司前期运作良好,后期因市场环境变差,公司亏损变得越来越严重。
2012年8月,曹某在公司存在巨额亏损,已无实际经营行为、无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对曾帮助其融资的宋某、张某谎称公司要扩大煤炭经营规模,急需资金周转。曹某还许诺,自2012年9月底起,支付宋某和张某经营收益560万元。在利益的驱使下,宋某和张某开始帮曹某找钱。“我问他(宋某)资金从哪里来,他说有办法,由他来联系,从企业借款。”曹某说。
之后,宋某找到其朋友句某,句某时任武汉长虹机械厂财务部部长,宋某向句某提出借款4500万元,用于亚巨久公司经营。宋某还向句某承诺,借款期限为半年,到时候向句某支付利息200万元。
高息利诱下虚构合同套现4000多万
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2012年9月,句某违反长虹机械厂重大财务开支制度,未办理任何财务审批手续,虚构长虹机械厂与其一附件厂发生业务的事实,使用伪造的加工底盘车的外协加工合同,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申请开具五张面值900万元、总金额4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3年3月)。
随后,曹某和张某通过地下贴现(通常指是急需要钱的人,把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低价转给别人,别人给现金,别人再根据票面到期时间到银行兑现)的方式,将该票据贴现获款4349多万元,并转入长虹机械厂银行账户,再由句某安排将该笔资金直接拨付给亚巨久公司。之后曹某将这笔钱转入自己的账户,并未用于煤炭经营。
在转账过程中,当句某提出需要财产抵押时,曹某伙同宋某和张某,向句某提供了虚假的房屋产权证等资料。2012年11月,曹某向长虹机械厂还款200万元,余款均由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
案外案
盯上小区邻居用豪宅豪车骗财1000多万
不仅骗取企业巨款,曹某为了偿还债务,还盯上了住在同一小区做民间借贷的邻居刘某。
据了解,在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间,曹某虚构亚巨久公司需要经营资金周转、其岳父开发房地产需要资金等事由,曹某将自己在武昌东湖路的房产、母亲的三套房产以及岳父的一套房产相关证件抵押给刘某。此外,他还将自己及妻子名下的宾利、奔驰、宝马、路虎、雷克萨斯共5辆豪车抵押给刘某。为了能够顺利借到钱,曹某还跟刘某约定月息5%,共计借款1925万元。刘某实际支付1800多万元,曹某共付息611多万。
在此期间,曹某以要办理信用卡、要跟开发商签正式合同等借口,将大部分豪宅及豪车的证件从刘某处骗出,之后将这些豪宅和豪车进行变卖,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据调查,曹某实际骗取刘某1189多万元。
落法网
追悔莫及因诈骗罪被判无期
2012年12月,曹某主动到警方投案,并供述其通过宋某、张某骗取长虹机械厂4000多万元的事实。宋某、张某向长虹机械厂退还非法所得1048多万元,亚巨久公司以转账方式退还给长虹机械厂80万元,警方追回赃款29万元。
昨日,记者在法院的判决书上面看到,到案后的曹某交代,为了借到钱,他对自己使用过的诈骗手段也感到后怕。“假房产证有东湖宾馆2000平米的房产证,丽岛花园的房产证一套、东湖香榭房产一套、棕榈泉房产一套、天梨豪园房产一套,事后我很害怕。”曹某说,用假的房产证去欺骗别人的巨额资金,让自己很有负罪感,彻夜难眠。
对于抵押豪宅豪车的行为,曹某说:“路虎、宝马、雷克萨斯等都卖了,我做生意想做大,但后来找别人借钱,还钱还要还利息,后来不知不觉就控制不住了。”
法院认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钱财共计500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曹某虽有自首情节,但其诈骗数额高达500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给公私财物造成重大损失。且在本案审理期间,无退赃行为,故不予从轻处罚,判处曹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