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面对隐患,要让职工有权说“不”
28.08.2015 10:17
本文来源: 总工会
面对安全生产隐患,要让职工有权说“不”,敢于说“不”。
大连市推出的这项制度值得点赞——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情况,由职工代表对报告进行测评。此举意味着职工在安全生产上的监督权,在职代会层面得到了有效落实。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细究事故原因,各种责任落实不到位固然是主因,但监管不力,特别是职工监督的缺位,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职工直接面对不安全因素,是生产事故的直接受害者。同时,职工在生产一线,比谁都清楚企业哪个地方有安全隐患,理当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防线。《安全生产法》也明确规定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
然而在现实中,职工在安全生产上监督权的缺失在企业长期普遍存在。面对安全隐患,职工不敢说、说了也不管用的情况,在许多企业已成为常态,最终酿成的是安全事故的悲剧。
面对隐患,要让职工敢于说话,把安全生产的监督权真正交给职工、还给职工,应该成为政府、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在这方面,大连通过职代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将政府监督与职工监督并重,为各地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
本文来源: 总工会
28.08.2015 10:1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