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警方破获十二起未成年人系列盗窃案

22.07.2015  18:27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2日电 (吴道敏 喻梦文 余骊)7月20日晚20时许,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在所内举行“陈某等人系列入室盗窃案”退赃仪式,邀请8名受害者来该所领取价值3万余元的被盗财物。此举在洪湖市峰口镇传为佳话。

  今年5月间,该所陆续接到多起入室盗窃的报警,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得知这些盗窃均是采取破窗或溜门的方式入室。民警程磊根据作案规律、手段初步判定系同一伙人所为,于是加大侦查力度,通过排查,刑满释放不满20天的盗窃犯陈某(男,17岁,峰口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去年9月,陈某因在洪湖市峰口镇、沙口镇采取溜门、破窗的方式实施多起入室盗窃被洪湖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于今年5月12日刑满释放回到峰口。

  6月2日,民警程磊将陈某及其监护人传唤至峰口派出所进行询问,虽然陈某一口否认,但细心的程磊发现陈某在接受询问时回答前后矛盾、漏洞百出,为了不打草惊蛇,程磊让其监护人先将陈某领回家,同时安排警力对其进行监控。

  6月3日晚19时20分许,陈某伙同他人在峰口镇入室盗窃时被民警现场抓获,其同伙漏网跑掉。经审讯,陈某交代其单独在洪湖市万全镇入室盗窃1起,伙同代某(男,17岁,峰口人)在峰口镇入室盗窃11起,涉案财物共计30000余元。因代某喜爱上网,民警在辖区各个网吧进行布控,经过5天摸排蹲点,于6月9日在辖区某网吧内将涉嫌入室盗窃的代某抓获。

  对于群众来说,“财物没追回等于案子没破”。嫌疑人抓获后,涉案财物的去向也成为程磊最关心的问题,通过多方调查走访,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协作下,民警在代某住处追回涉案财物手机一部、三星平板电脑一台及现金5000元。

  在这起系列盗窃案中,有一件翡翠观音吊坠显得尤为特别,它系受害人张某的女儿出嫁时送给父亲的礼物,因女儿远嫁他乡,很少能回家,张某经常以此睹物思人,吊坠被盗后,张某自责不已,常常暗自伤心落泪,在得知民警侦破此案后,张某给峰口派出所打来电话,希望民警能够帮助其追回吊坠。获悉此情后,该所民警全力开展追缴工作。但据陈某描述,其以为吊坠不值什么钱,就随手扔了,但民警没有就此放弃,沿着陈某活动的轨迹,经过十多天的辛苦寻找,6月19日,民警在陈某曾住宿过的宾馆老板的帮助下,在宾馆外的垃圾桶内将此观音翡翠吊坠找回。

  目前,陈某已被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代某因犯罪事实依法取保候审。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