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
为了着力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素质能力,不断深化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切实提升我省婚姻登记工作整体水平,近日,省民政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的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
《通知》强调,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单位,不仅服务面广,而且社会影响大,直接反映民政的公共服务能力;婚姻登记员是婚姻登记的执法主体,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水准和成效。各地民政部门一定要从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服务职能和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婚姻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文明和谐的为民服务窗口形象: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服务队伍。要下大力解决当前婚姻登记机关在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展瓶颈问题,以及普遍存在的混编混岗、临时聘用人员代岗、人员轮换过于频繁等突出问题,确保人员编制到位、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相符,保持婚姻登记员队伍的基本稳定。二是要加强培训考核,提升服务能力。要抓好婚姻登记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完善落实婚姻登记员资格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考核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考核人员从事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员上岗必须佩戴省厅统一制作的胸牌并统一着装。三是要加强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意识。要建立完善婚姻登记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违反、问责谁”的责任制度。要规范婚姻服务,坚决纠正强行开展有偿婚姻服务和乱收费、搭车收费问题,并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指出,从今年起,省厅将加大对各地婚姻登记工作的督查力度,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并要求各市州民政局认真组织好对本地区婚姻登记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