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开展社会治安集中整治连破系列重特大案件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19日电 (孟清丽)为切实维护好冬春季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襄阳市公安机关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月2日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破小案、除隐患、保平安 ”行动。行动开展以来,襄城公安分局连续成功侦破 “2013.4.26”、“2014.9.26”、“2014.11.18”、“2014.11.19”等重特大案件。
以民生为导向,紧盯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案件不放松。
2013年4月26日5时许,襄城区胜利街36中路口的永安旅社发生一起抢劫案。当日5时许,住宿该旅社158房间一年约20岁的男子向旅社收银员何玉平(女,53岁)索要钱财,遭到何拒绝。该男子对何玉平进行殴打,后又从旁边厨房内拿出一把菜刀将何玉平脖子砍伤,将收银台内的2000余元现金抢走后逃跑。
案发后,刑警大队技术民警勘查现场提取一血样制作DNA样本。2013年8月6日晚凌晨1时许,真武山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襄城南街绿影壁时,发现一男子行迹可疑,遂对其进行盘问,后将其带回派出所审查。
经审讯,该男子名叫任某某,其交代了2013年7月29日晚和8月2日凌晨在绿影壁附近盗窃他人车内财物的违法事实。民警提取了任某某的DNA样本,并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
随后,经DNA样本比对,成功比中任某某涉嫌永安旅社抢劫犯罪。但任某某行政拘留早已执行完毕,去向不明。
经过1年多侦查,12月10日,警方获悉抢劫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在广东东莞一电子厂打工的信息后。在该局局长赛卫东的亲自指挥下,庞公所所长张东带领侦破抓捕专班远赴东莞连续走访30余家电子厂,侦破专班经过连续5昼夜奋战,终于将抢劫犯罪嫌疑人任某某成功抓捕归案。
经突审,任某某对在永安旅社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抢劫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永安旅社入室抢劫案成功告破。
以严打侵财犯罪为重点,对危害社会面犯罪实施精确打击。
2014年9月26日上午9时许,九九天颐旅游公司司机邓望民到檀溪派出所报案称:9月25日下午17时30分将公司的鄂FFS078丰田RAV4越野车停放在国际商都正大门西侧,车门锁好后回家休息。9月26日上午8时10分发现该车被盗,价值20余万元。
案发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对此案进行侦破。民警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发现被盗车辆停放在国际商都停车场,于9月25日18时42分被一名戴深色鸭舌帽的男子开走。民警立即进行视频跟踪,一直跟踪至襄阳市安定医院后目标消失。民警遂对前往老河口方向路途中的监控及各单位门前监控进行查询,寻找被盗车辆,但由于天黑,车速快,无法查找到目标。
经仔细分析,警方认为该案流窜性作案可能性很大。民警通过隆中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监控,发现一辆川AY8K05丰田RAV4银色越野车可疑车辆,于当晚21时54分从高速路口上高速,次日凌晨1时44分到宜昌神龙溪下高速公路。
后获悉川AY8K05是假车牌,该嫌疑车辆与被盗车外观很相似且驾驶员的外貌特征与盗窃嫌疑人很吻合。民警继续通过视频跟踪,并收集了作案前后在樊城、高新、襄城行驶路线。根据走访群众大量摸排,并对九九天颐股份有限公司新老员工及被解雇的员工进行秘密的调查:该公司原员工李某某(男,蒙古族,湖北省荆州人,暂住襄城区闸口私人房)有重大嫌疑。
李某某原在九九天颐公司行政部门上班,因工作原因经常驾驶鄂FFS08丰田车,今年5月份因工作能力差被公司辞退。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发现在案发前后李某某与四川成都市一男子有多次联系。
办案民警初步分析李某某很有可能采取内外勾结,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方一方面对李某某进行秘密控制,另一方面组织警力赶往四川省成都市查找四川省嫌疑男子。2014年12月12日下午16时许在成都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从成都市武侯区七里村将犯罪嫌疑人贾某某(男,汉族,四川省蓬溪县新会镇琵琶井村人)抓获,同时另一组警力将李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贾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被盗车辆正在追缴中。
以整治诈骗案件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危害治安秩序的经济犯罪。
2014年11月18日11时30分许,真武山派出所接到何某(女,27岁,湖北潜江市人)报警称:今年3月份以来,被宜城人王某某以谈朋友、做工程等为由先后骗走人民币共计140万元。
接到报警后,真武山派出所刑警中队立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经缜密侦查于2014年12月11日,在襄城天美乐宾馆将诈骗嫌疑人王某某一举抓获,成功破获这一重大诈骗案。
经查:2012年3月份王某某认识何某以后,谎称自己离婚和何某谈恋爱。2014年3月份和何某同居后谎称自己在黄石做工程出了事故赔了500多万元,因接到十堰飞机场二期建设的土方工程向何某骗取工程保证金25万元;2014年春节,王某某称因承包黄冈公路建设工程生意做亏欠别人20万元好处费,对方逼着他要钱为由向何欣借款5万元。2014年3月2日,王某某称与匡某某合伙在谷城做工程为由骗取何某10万元。2014年3月1日有一个工地;竞标程河水利工程等,现在没资金投资,用伪造公章编造承包的宜城市板桥镇新街村一片价值90余万元的山林地协议及在宜城流水镇价值100余万元的小产权房抵押给何某等。自2014年3月以来,王某某谈朋友做工程等为由先后骗走何某人民币140万元。
目前,王某某已被警方刑拘。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