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迅速行动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会议

17.06.2014  13:39

  6月12日,李立国部长在全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为民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顾朝曦副部长对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湖北省民政厅迅速行动,积极部署,采取六项措施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一是向厅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 在收看会议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向厅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的有关精神,并将适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好全国民政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

   二是制定出台加强全省民政宣传工作意见。 为落实好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民政宣传工作,鼓励全省民政干部职工创新工作、多出成果、展示成效,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民政工作的重视,争取省内外主流媒体对民政工作的报道,争取社会各届对民政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将尽快制定出台加强全省民政宣传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我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三是强化宣传队伍建设。 我厅已着手充实民政宣传队伍,明确相关责任,并要求各市州民政部门确定宣传专职人员,切实做到专职专用。

   四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整合“湖北民政”网站群、湖北慈善网、湖北军休网、湖北福彩网、湖北老龄网等五大平台,加强“湖北民政”门户网、微博、微信,《湖北省民政厅简报》、《湖北民政》、《民风》等六大阵地建设,依托中央、省级主流媒体、省委党校形成多位一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影响力。

   五是积极开展民政五项重点工作宣传。 加大与省内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力度,今年重点宣传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地名普查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年、养老服务改革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六是健全新闻宣传奖惩考核工作机制。 将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责制考核范畴,坚持宣传报道成果台帐制度,并要求各市州民政局办公室每季度向省厅办公室报送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统计表。每年将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通报表彰。(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