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检查督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

10.11.2014  19:20

  11月6日至7日,厅纪检组长黄贵新同志主持召开厅直系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座谈会,检查督导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单位分别汇报了贯彻落实10月11日全省民政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会议情况。黄组长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在贯彻落实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并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单位要真正理解和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不仅是领导者,还是执行者和推动者,对单位的廉政建设要负首责、主责、全责、总责。二是要聚焦作风建设。克服“软、散、懒、拖、油、躲、飘、缺”等八种“软腐败”现象,要把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作为新常态,要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抓出成效,养成习惯。三是要结合单位实际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方案,突出特点,特别是要明确正职和副职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履职尽责,并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