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首例营运车司机醉驾被罚终身禁驾营运车

06.05.2016  20:45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6日电 (熊晓燕 夏崇博)5月5日,酒后驾驶营运货车的司机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湖北大冶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目前,王某已被吊销驾驶证,且十年之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据了解,这是大冶首例营运车司机因醉驾导致被依法终生禁驾。

  3月7日下午16时许,湖北省大冶市交警大队民警在青龙山塔路段执勤时,发现王某驾驶的大型货车违反该路段大货车禁行标志正在违法通行。民警立刻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可王某却驾车逃跑。执勤民警立刻驾车在青龙路商城路段时将王某拦下,随后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在对司机王某进行抽血取样作检测后,民警发现王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40.3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王某交代,3月7日中午13点左右,他同朋友一行3人在大冶北站某店吃饭,期间喝了四两左右的白酒。喝完酒,王某便驾车准备前往陈贵镇铜山口拉货。行至青龙路口看到民警示意他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后,自知醉酒驾驶即将面临的处罚,于是驾车朝坑头方向驶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等待王某的将是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同时,王某还将被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民警提示:非营运车辆醉驾将吊销驾驶证,面临5年禁驾;营运车辆醉驾将吊销驾驶证,禁驾10年,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除罚款、拘留、拘役外,公务员醉驾可开除,企业员工可被解除合同,律师或被吊销执业证书。(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