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政系统38家单位荣获“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5.12.2015  16:54

  近日,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关于确认武汉市政协办公厅等单位为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通知》(鄂文明〔2015〕5号),全省民政系统38家单位被授予“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名单如下:

 

省民政厅

省武汉军用供应站、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

武汉市:市优抚医院、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二桥休养所、市儿童福利院、市青山殡仪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江夏区民政局

黄石:市福利院、市殡葬管理所

十堰市:市殡葬管理所、竹溪县民政局

襄阳市:市儿童福利院、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南漳县民政局、保康县民政局

宜昌市: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远安县民政局、夷陵区民政局、伍家岗区民政局

荆州市: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石首市民政局

荆门市:市救助管理站、钟祥市民政局、东宝区民政局

孝感市:市社会福利和医疗康复中心、孝南区民政局、大悟县民政局

黄冈市: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纪念园管理处、武穴市光荣院

咸宁市:通山县民政局

随州市:市民政局

恩施州:州民政局、恩施市民政局、湘鄂边苏区鹤峰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

天门市:市民政局

(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