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29日电 (刘博)“您的许可证已办好!”6月5日上午,接到荆州市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的电话,旅馆业主王先生满意地说,“办证过程只跑了一次,速度快,态度好,点个赞!”
这只是荆州公安机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一个缩影。
“一网通办”“警企热线”“绿色通道”……近年来,荆州公安机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因地制宜出台更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举措,推进“一网通办”和“智慧公安”联动应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职能作用,有力提升“亲商、利商、促商”环境。
吹响利企安商“冲锋号”
刀刃向内,简政放权。在推动政务服务优化过程中,荆州公安着力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2020年6月,荆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出台《荆州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包括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维护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完善警企联系工作机制、提升涉企审批服务效能、拓展公安行政服务方式、方便企业车辆交通出行、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开辟企业出入境“绿色通道”、实行引才创业落户“零门槛”。
在之前便民利企措施不变的前提下,今年4月,该局又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25条,加快推进公安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等措施,推出更多“一站式”“无纸化”“多渠道”“零接触”服务——
进一步简化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审批流程、缩短互联网上网服务审批时限,实行对爆破作业企业送证上门和保安员资格考试送考上门等服务企业措施。今年以来,共服务新入网购买易制毒化学品11家;将市级统一组织的保安员资格考试,变更为赴县市组织开展资格考试,减少县市企业申请人的负担,目前已服务发证508人次;服务互联网公司上网申报,将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8个工作日办结。
优化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科学合理设定禁限行时段、路段,全面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及时办服务,通行证审批时长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通行证使用时限由2个月延长至3个月。
一系列政策陆续出台后,荆州公安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严格兑现承诺事项,让文件上的“红利”在企业和群众身边落地生根。
抢占优化服务“制高点”
去年10月20日,投资135亿元的玖龙纸业(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在监利市白螺镇开工。监利市公安局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着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题,全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主动仗”,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24小时的全程“保姆式”服务。从该项目开工到现在,该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公安机关把营商环境搞好了,让我们投资更放心、经营更安心。”该项目相关负责人点赞道。
荆州公安进一步完善警企沟通联系新机制,全市规上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市县两级公安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机制,对中小微企业实施民警对口帮扶联系机制,实现防控阵地和服务关口前移,与企业保持“24小时热线”联系,第一时间接处警,近距离打击犯罪,排查矛盾纠纷,把管理和服务的触角延伸,打造企业的“平安驿站”。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荆州公安以“千警进千企”活动为抓手,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结合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送法进企”“警企恳谈”“安防宣传”等活动,有的放矢指导项目工地内部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培训。强化警企对接,成立多支企业治安巡逻联防队,实行“1+1+N”的群防群治,配合开展全方位、地毯式、无缝隙的安全检查,进一步提升项目周边社会治理水平。
打好护航发展“主动仗”
荆州公安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推动经济发展的首位,发扬“公安当先”精神,坚持谦抑审慎规范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影响市场秩序、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月15日凌晨,荆州开发区滩桥镇一工厂负责人报警称厂内财物被盗,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循线追踪,成功抓获2名盗窃嫌疑人,并追回被盗财物。
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对涉及企业的报警优先受理、案件优先查办,严查影响市场秩序、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的案件……今年以来,全市共侦办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经营、挪用资金、高利转贷、敲诈勒索、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案件共20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
按照省、市关于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荆州公安制定出台《荆州市公安局关于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梳理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等问题,重点排查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打折扣的问题。
对涉企执法坚持“三办三慎”原则,即严办侵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案件,慎办影响企业经营和稳定的案件,不办受利益驱动而搞垮企业的案件;对规上企业及法人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查封扣押措施,慎用资金冻结措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