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 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举办学习《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培训班

28.11.2014  04:39
  11月27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红十字会联合举办《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学习培训班。17个市级卫生计生、红十字会系统、医疗机构有关人员,协调员、志愿者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贺方红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他就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依法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提出三点意见。第一,正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初步形成了完整的工作体系和比较完善的运作机制,但面临的挑战不容忽视,潜在的风险不容回避,必须正视现状,冷静研究分析,清醒理性地面对。第二,明确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方向和协调员队伍的使命。捐献工作承载着人类生存的需求、文明进步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这一方向不可阻挡、不可逆转、不可违背。协调员队伍被赋予政治、社会、民生、人道四项责任的使命,岗位艰辛而光荣,必须同心协力、携手并进,开拓奋进。第三,不辱使命、依法履职,扎实有效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向前发展。要“树立三个意识、坚守四条底线、把握好五个环节”,即:树立法律、捐献和红会意识,坚守责任、道德、品格和能力底线,做到动员宣传不诱导、信息报送不懈怠、沟通交流不许愿、人道救助不交易、参与见证不作弊。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崇高而伟大,需要社会广泛参与和协调员辛勤努力,各级主管部门要关心、关怀和关爱捐献员。要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法推动捐献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前行、在人道旗帜下进步,在科学文明、规范有序的状态下发展。
  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移植专家、协调员代表、律师等先后作“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解读”、“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基本知识传播”、“运用《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依法开展OPO工作”、“如何依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施行《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应当规避的法律问题”、“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社会学问题”、“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关问题说明”等讲座。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领导,省红十字会秘书长张钦出席开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