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整村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
鄂政扶函〔2014〕58号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扶贫办:
经省政府批准,竹溪县、来风县、咸丰县、五峰县、红安县、大悟县、郧县、秭归县、恩施市9个县(市),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县(市),神农架林区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实施县(市)。为做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项目县(市)要成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协调部门配合、整合资金、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等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规划)的编制、项目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总结宣传等工作。
二、做好项目区的选定工作
按照“择老、择贫、择优”的原则,对革命贡献大,贫困程度深,有产业发展基础,党委、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高度重视,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乡镇和贫困村,优先作为项目实施的对象。项目区的选定和规划要科学合理,集中连片,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实施范围以5-7村为宜,避免项目区过大造成资金与项目分散。
三、整合资源形成对项目建设投入的合力
项目县(市)应整合资金、资源和各部门的技术、人才投入项目建设,发挥资源整合效应,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有效改善贫困村发展面貌。
四、做好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
项目县(市)要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项目工作的通知》(文件附后)的内容,各自制定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规划),采取纸质和网络的形式向省上报。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申请的理由、项目目标及预期效益、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技术标准及投资概算、资金安排及初步估算、项目组织实施条件、项目监管和项目验收评估措施等。项目县(市)上报项目书(项目实施规划)的工作务必于10月25日以前结束。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9月23日
(联系人:省扶贫办老区建设处,朱佳平;电 话:027-87234522、87234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