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 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湖北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中国红十字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规定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制定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工作部署安排,指导各市、州和直管市、林区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协助政府实施灾后重建项目及有关备灾减灾内容的发展项目;组建救援队伍,承担救援任务;经总会批准,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4.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医疗卫生救护和应急避险救护培训,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5.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报名登记、见证,捐献器官的分配,对人体器官捐献者身后的缅怀纪念和对捐献者或其近亲属的社会救助等工作。
6.面向困难群体开展健康服务、大病医疗援助、扶贫帮困等人道救助活动。
7.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红十字人道事业。
8.倡导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等国际人道法条约;倡导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宣传红十字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
9.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10.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1.在中国红十字总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2.完成省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一)省红十字会机关
2001年5月,湖北省红十字会由省卫生厅代管改为省政府分管领导联系。会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兼任。
会机关内设3个正处级机构:办公室、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其中,赈济救护部加挂项目筹资部牌子。
(二)直属事业单位
省红十字会下设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湖北分库管理中心、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5年湖北省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包括:
1.湖北省红十字会本级;
2.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湖北分库管理中心;
3.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
4.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 2015 年部门预算表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湖北省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其他支出等。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 年收支预算合计1866.21万元。
二、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 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 186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65.42 万元,占总收入的89.24%;其他收入 3万元,占总收入的 0.16%;上年结转 197.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60%。
三、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 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为 186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65.42万元,上年结转支出预算197.79万元,其他支出预算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预算579.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34.83%;项目支出预算1085.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65.17%。
四、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65.42万元,占2015年总预算的89.24%,比 2014 年执行数增加232.36万元,增长16.21%,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新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人体器官捐献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增加,并新增省人体器官捐献中心工作经费项目;二是常年性项目红十字“三救”工作项目新增“中国红十字会(湖北)供水救援队工作经费”子项目,常年性项目红十字“三献”工作项目增加“造血干细
胞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5 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3.44万元,占 92.07%,医疗卫生(类)支出11.98万元,占0.72%,其他支出(类)120万元,占 7.21%。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65.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62.6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预算10.1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394.1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预算805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三救”工作、红十字“三献”工作、对外宣传合作交流工作、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等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支出预算261.5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红十字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支出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家庭包进行物资储备,在省内突发自然灾害及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时对困难群众进行物资救助。
第四部分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51.9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13.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4.60万元,公务接待费 13.86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比2014年预算减少0.80万元,下降1.52%。
第五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
2015年,省红十字会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60万元,用于开展省内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分配范围包括:下达十堰市竹溪县30万元、荆州市本级30万元、荆门市钟祥市35万元、黄冈市黄州区35万元、恩施自治州宣恩县30万元。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 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湖北省红十字会本级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指湖北省红十字会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 :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支出。
十、基本支出: 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红十字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指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红十字事业的项目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