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总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传达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

30.10.2015  16:33

10月29日上午,省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研学,学习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央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为《准则》、《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马建中主持,省总党组全体成员、厅以上领导干部、省纪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组和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法违纪案件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随后,与会人员展开学习讨论,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刘业发从《准则》和《条例》颁布的重要性、《准则》和《条例》修改的必要性、《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抓好学习贯彻,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和阐释,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富国和省教育工会主席马建才分别结合分管的工作实际谈了认识、体会。最后,马建中作了总结讲话。

马建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准则》、《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和重大意义。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从严治党提高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且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固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与时俱进地颁布《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在党的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吹响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号角,体现了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定力,释放了作风建设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积极信号。《准则》、《条例》立足标本兼治,划清了党员的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坚持了依规管党和依德治党的结合,合理传承修身立德的优秀传统文化,明确开列从政为官的负面清单,为管党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量化尺度。《准则》、《条例》将不断增进党内团结统一,进一步正风肃纪,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准则》、《条例》的颁布是依纪治党、依规执政的需要,实现了党纪党规与法律法规的有机弥合,将进一步完善执政治国的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执政治国的治理能力。

马建中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准则》、《条例》实质,切实把握其核心要义和深刻内涵。《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与时俱进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是新时期的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突出了革命理想信念,紧扣了廉政自律的主题,坚持了自我自觉的导向,体现了简明规范的要求,是党员干部严于律己、修身立德的基本要求。《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和根本遵循。《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既做到了纪法分开和相互衔接,又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马建中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中央已经作出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决策部署,省委也将按照中央要求抓好落实,省总机关要早准备、早谋划、早行动,力争走在省直机关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前列。要深化学习认识,坚决做到不放松、不含糊,坚决克服各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克服错误思想倾向,要积极营造学习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的学习自觉,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切实将《准则》、《条例》铭于心、践于行、习于常。要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制定务实、可行的学习方案,通过党组织集体研学、知识测试、撰写心得体会、大会交流、专家辅导报告会等载体形式,充分宣传造势,掀起机关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热潮。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还要精心组织分管部(室)机关干部搞好《准则》、《条例》学习。机关党委要加强检查督办到位,真正按照中央、省委要求将学习贯彻机关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抓好、抓落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党员干部争做遵章守纪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