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17.07.2014 17:29
本文来源: 总工会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 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各大型企业、省直产业工会、 劳资(人事)处、科技处: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规定和湖北省职工职业技能大 赛每二年举办一次的赛制,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决定,联合举办第六届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 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动人才强 2 省战略,紧紧围绕“提高职工队伍技能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方 式转变”的主题,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术工人培养中的 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 的热情,为一线职工切磋技艺、交流技术、展示技能搭建平 台、创造条件,为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职 工队伍,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 列”建功立业。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大赛顺利进行,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领导及相关部门 负责同志组成第六届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负责本次 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总工 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各 工种比赛的承办单位分别成立比赛领导小组,负责比赛的组织 实施。组委会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本次竞赛的通用工种列入湖北省第四届技能状元大赛项 目。 三、工种设置 本次大赛设通用工种 5 个,行业(系统)工种 31 个。 (一)通用工种: 3 电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四轴) ; 计算机程序员。 (二)行业(系统)工种: 交通:高速公路收费、机动车辆维修、出租车驾驶员、客 运车驾驶员; 医疗卫生: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应急处 置; 通信:无线网优、传输业务、网管监控、综合维护、网络 安全、运营维护; 国防科工:理化分析工; 印刷: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印品整饰工; 水利:闸门运行工、水文勘测工; 建筑: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电工、精细木工; 服务:茶艺师; 气象:地面气象观测; 地矿:地球化学取样; 林业:林分因子调查、抚育间伐施工; 商务策划:创意策划、城市策划、品牌策划。 四、竞赛方式 (一)通用工种: 4 通用工种比赛由第六届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和各 工种承办单位负责组织。 通用工种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由各地 方、大型企业、省直产业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 、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处)组织实施。决赛由大赛组 委会组织实施。 各市、州、大型企业、省直产业按各工种分别选派 3 名选 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 (二)行业(系统)工种: 行业(系统)工种由各行业(系统)确定组队方式、比赛 办法和评判标准,在大赛组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比 赛结果报大赛组委会认定。 所有参赛工种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国家 职业资格三级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要求,由大赛组委会成立裁 判委员会对各参赛工种组织命题和竞赛。 竞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理论考试 成绩占 30%,实际操作成绩占 70%。各参赛工种技术文件于赛 前公布。 五、参赛人员 湖北省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不含职业技术院校 5 教师) 。 六、赛程安排 2014 年 6 月份开始初赛,10 底完成决赛。各工种具体比 赛时间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对在决赛中获得各工种前 3 名的选手,授予"湖北省技术 能手"称号(通用工种第 1 名授予“湖北省技能状元”荣誉称 号) ,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 师职业资格;获得 4 至 8 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 具有高级工的晋升至技师) ;获得第 1 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 程序申报"湖北五一劳动奖章"。对获得团体总分前 3 名的代表 队颁发奖牌和证书。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地方、大型企业、省直 产业颁发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举办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广大职工技能水平,推动湖北经 济社会发展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广大 职工动员组织起来,积极参加技能比赛。通过开展比赛活动, 在本地区本单位形成学知识、练技能、钻业务的良好氛围。要 6 提前策划、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大赛的各项工作;要加强领 导,精心组织,确保大赛顺利完成。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 体,宣传举办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目的意义,宣传学技术、练 技能、创一流的先进典型,不断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 情和创造活力,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湖北省第六届职工技能大赛通知(定稿220140507).pdf
本文来源: 总工会
17.07.2014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