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作业规范》正式出台
19.06.2015 11:0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6月16日,《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作业规范》(鄂地名普查组发〔2015〕1号)正式出台。这是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为实现地名普查成果数据处理入库和汇交标准化,确保地名普查成果质量和数据安全,推进全省地名普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有力举措。
《规范》中规定了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任务、内容、步骤、方法、成果和要求等,具体包括对普查工作培训、确定业务外包单位、普查资料收集与表格填写、实地踏勘、地名标准化处理与地名设标、历史地名普查、普查数据入库与编辑、成果制作与验收及成果审定、上报归档和汇交标准化等工作内容的规范与要求,适用于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规范》在普查内容、普查手段、数据入库和汇交、成果转化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的创新。其中主要有:1.对普查任务与目的进行了完善,明确了作业规范的适用范围,标注了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政策法规文件和技术规范文件,明确了普查平台(即“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与工作用图,明确了普查信息量与普查密度;2.重点对各类地名指代的地理实体的普查范围提出了明确要求;3.添加了地名普查流程图,并结合我省地名普查试点经验,对普查各个流程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4.普查验收与成果上报部分,添加了“外包项目检查验收”内容,明确了外包项目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外包项目提交检查验收的资料、外包项目检查验收的记录及存档、外包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实施与外包项目成果质量检验方法。
为使《规范》尽早出台,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征求了国务院地名普查办意见和省地名普查专家咨询委员各位专家委员的建议,并专门召开座谈会,与省内外具有地名普查成功经验的业务合作单位进行了深入探讨,最终行文。(省地名普查办)
湖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作业规范(鄂地名普查组发〔2015〕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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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2015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