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竞标伪造印章合同 两青年获刑后悔不已
04.09.2014 09:39
本文来源: Hb.Chinanews.Com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4日电 (周远)为使自己的公司符合竞标要求,青年刘某、石某伪造有关公司、事业单位的印章。近日,经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分别判处刘某、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9月,刘某、石某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同月,刘某、石某获悉大冶市金牛镇连片整治16个村垃圾系统项目正在招标,二人决定参与竞标。两人对照招标公告后发现,自己公司缺少近三年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
两人商议后,伪造了公司与安陆市环境卫生管理局、浠水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大冶攀宇实业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石某还找人私刻上述三家单位的印章并加盖在伪造的合同上。一番准备之后,刘某、石某拿着这些伪造的合同参与竞标,且竞标成功。
2013年10月,刘某、石某遭人举报落网。经鉴定,三枚印章均系伪造。刘某、石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并真诚悔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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