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风波——湖北省妇联系统信访维权十大优秀案例之六

27.01.2015  18:11

办理单位 孝感市开发区妇联

案件基本情况

      2011年3月的一天,市开发区妇联来了一位衣着单薄,面容憔悴的少妇,该妇女头发蓬乱,面无血色,脸上、手腕上还有被打的痕迹,一进妇联办公室就开始哭泣。经询问,该少妇姓吴,今年28岁,已生育一女孩,前不久经法庭调解离婚,离婚后,吴某按离婚时商定好协议到前夫家拿自己的衣物及索要1万元补偿款,但前夫只给了她3000元钱,就将她赶出了门。昨天,吴某请自己的亲戚帮忙讨要钱物,结果不仅没有讨到衣物和剩余款,而且相互之间还发生了冲突,自己也受了伤。今天到开发区妇联上访,希望开发区妇联还自己一个公道,帮她拿到自己的衣物和剩余补偿款。

办理过程及结果

      开发区妇联听完情况介绍后,当即给当地妇联打电话,委托她们同该村妇代会主任一起到吴某前夫家核实情况。经调查,吴某所说情况基本属实。原来,吴某患有严重的妇科病,加上不会抚养孩子,弄得孩子经常哭闹。另一方面其前夫身材瘦小,且没有一技之长,忙时在家种田,闲时在附近打点零工,也没挣到多少钱,家里既要抚养孩子,又要为吴某治病,经济经常是捉襟见肘。夫妻二人为钱的问题三天一小吵,九天一大闹的持续二三年,今年3月两人索性闹上法庭,协议离婚了。法庭调解结果为:女儿由男方抚养,由于女方患病,判男方付女方后期治疗费1万元,女方可以拿走自己的衣物和日常用品。因吴某前夫家庭困难,实在拿不出1万元,故只付给她3000元,又怕女儿被她带走,所以将她拒之门外。
      开发区妇联了解具体情况后,由妇联牵头,迅速召开了五方参加的协调会(民政办、办事处、规划分局、综治办、董永村委会),成立调解小组,确定了调解方案:办事处妇联负责吴某的情绪稳定和安抚工作;综治办负责做男方的思想工作,化解男方心中的怨气;民政办针对吴某前夫家实际困难,将其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规划局到吴某前夫家进行实地查看,将他家房屋纳入"危房"改造项目;村委会将他安排到村办建材厂上班,免费提供食宿,并预支工资1万元。
      调解组经过三天周到细致的工作后,夫妻二人在村委会办公室见面了,吴某主动提出"只要允许我经常看望孩子,我只要8000元治疗费",而其前夫则主动将预支工资中的7000元递给她,并同意她随时可以探视孩子,希望"做不成夫妻做朋友",一场离婚后的风波终于尘埃落定。

办理思路和策略

      针对现实生活中类似的矛盾纠纷,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各级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用真心、真情、真理去帮助和感化双方。用法制化观念,人性化的操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保证每个矛盾的顺利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成效和启示

      基层妇联维权机构的信息及时化,运转机制常态化,各方联动一体化,是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应对突发事件的根本保证。今后开发区妇联还应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分布广、信息灵的优势,及时掌握矛盾线索,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力度,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努力将妇联组织打造成妇女儿童所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