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禁带酒水称系“行规” 襄阳工商:属霸王条款

30.06.2015  11:18

  KTV阻止消费者携带酒水并辱骂,遭到投诉。近日工商介入后,责令其整改并道歉。

  6月24日,王女士和好友一起来到人民广场一家KTV,因该KTV酒水较贵,遂准备自带酒水,遭到工作人员阻拦。工作人员称该店“谢绝自带酒水”,并指出这是“行规”。王女士一行不服,与工作人员起了争执,遭到对方辱骂,酒水也被没收,王女士遂投诉至工商部门。

  接诉后,樊城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解,指出消费者对于KTV的酒水等服务,有权拒绝,该KTV在店堂里张贴的“谢绝自带酒水”属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令该店立即整改。最终,该KTV退还了王女士的酒水,并向她赔礼道歉。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