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一、项目概况
2014年,我省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补助的社区数量达到600个,补助类型分为三类:一是补助项目,2014年通过新建或改扩建,面积能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且功能设置比较规范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站项目;二是奖励项目,2013年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功能设置比较规范且省级以上没给予过资助的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站;三是农村社区项目,即已开展农村社区试验、完成了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任务且功能设置比较规范、省级以上没给予过资助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
截止2014年4月,省民政厅“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对全省600个城乡社区的新建、改扩建进行补助和奖励,超额完成了2014年省政府“十件实事”要求的500个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任务(其中100个由省发改委组织建设)。受到“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和引导资金”奖励和补助的社区公共服务站总建设面积达到424902.8平方米,增幅达145.6%,净增面积251954.5平方米;全省600个受该项目资金补助或奖励的公共服务站建设社区的现有用房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占建设总数的16.8%;达到500至1000平方米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占建设总数的54.1%。受资助社区已基本设置了“一厅四室一校一点”,综合服务大厅的建设面积达81906.6平方米,文体活动室的建设面积53517.36平方米,图书阅览室建设面积28668平方米,维权咨询室建设面积16744.2平方米,警务室建设面积18083.4平方米,市民学校建设面积76513.2平方米,社会捐赠接收发放点建设面积21730.8平方米。经过一年的建设,平房类型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减少了68.3%,楼房类型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增幅达84.3%。砖木结构的社区公共服务站比例由23.8%下降到3.7%,钢混比例从建设前的10.3%增加到建设后的38.68%。此外,用房产权情况也得到了改善,有产权和使用权的社区公共服务站比例由58.7%上升为76.4%,租用、借用的比例分别由8.9%、8.6%下降到5.7%和1.9%。
作为省政府“十件实事”项目,我省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有效夯实了社区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增强了社区自治功能。政府相关部门延伸到社区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全部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站统一受理或办理。社区公共服务站的服务窗口设置、运行流程和资源调配逐步得到统一,居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社区提供的方便、快捷、优质的“一站式”服务。通过调查了解到,居民的社区服务满意度大幅提升,生活幸福感大大增强。
二、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我省2014年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资金达到绩效目标。通过“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我省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社区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城乡社区总体发展增速显著;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社区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到有机统一,社区可持续性效益日益增强。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个层面展开分析。
首先,项目决策层面的绩效评价从项目定位、项目绩效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四个维度展开。
从项目定位来看,该项目的立项合理性表现在合规性、相关性和针对性三方面;该项目资金在使用时严格要求专款专用,且资金受益人明确定位为城乡社区居民,因而项目支出具备有效性。
从项目绩效目标来看,该项目设立了明确、细化、量化的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具有明确性;该项目经过了较为充分的前期调研和科学论证,绩效目标具有合理性。
从决策过程来看,该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政厅年度工作计划,因此决策依据科学;此外,该项目遵循严格的申报条件、程序和审核办法,具有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从资金分配来看,该项目资金覆盖全省16个地市州的600个城乡社区,分配依据科学、分配方式合理。
其次,项目管理层面的绩效评价从组织管理、投入管理、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四个维度展开。
在组织管理方面,该项目已经形成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省民政厅牵头负责,各级城乡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和民政部门共同监督的工作领导体制。
在投入管理方面,该项目专项资金实现了预算执行率、到位率和到位时效“三高”目标,预算落实具有高效性;此外,该项目带动了我省各地社会资金投入的明显增长,具有社会资本投入显著性。
在资金管理方面,该项目通过制定科学的资金计划管理方案、严格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实行项目资金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健全性则体现在该项目建立了完善的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制定了有效的月查月报执行制度和严格把关财务信息质量的规范性。
在项目实施管理方面,该项目不仅建立了项目实施中的风险控制机制,而且实施了绩效目标的纠偏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再次,该项目主要是通过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方面来判定项目绩效情况。
从目标完成情况来看,“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对全省600个城乡社区的新建、改扩建进行补助,各地利用“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资助新建、改扩建的社区公共服务站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不仅圆满完成了2014年省政府“十件实事”要求的500个城镇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任务(其中100个由省发改委组织建设),另外建设了200个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项目,超额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从项目实施情况来看,受资助社区的公共服务站建设总面积大幅增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经过一年的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站的建设用房类型已基本由楼房取代了平房;砖木结构社区比例大幅下降,钢混结构得到了广泛使用;此外,社区工作服务用房产权情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有产权和使用权的社区数量显著增加,租用、借用现象已基本消除。
“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还产生了一系列的综合性效益。
从经济效益来看,该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工作经费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带动了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加快了我省城乡社区建设的进程。
从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影响来看,该项目的实施增加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有效满足了居民对公共服务以及公益服务活动需求,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度和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了社区和谐;同时,设施的改善推动了社区职能转变,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得以增强,社区服务体系得以健全完善。
从服务对象满意程度来看,项目所在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效果持肯定态度,居民不仅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非常满意,而且对社区服务内容和形式也非常满意。
三、经验做法和有关建议
我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主要经验及做法体现为“五个坚持”,即: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为民宗旨,突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多元投入,创新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可持续发展;坚持规范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总体水平。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我省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工作,以科学规划为基础、规范实施为关键、协调关系为保障,成绩显著。为更快的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应针对我省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完成后存在的公共服务设施使用率不高、服务质量水平较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城乡社区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对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工作的后期工作进行科学有序的统筹和调整。
为更好地推进我省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实现“2015年全省所有城镇社区和1000个列入试点的农村社区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的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并基本建立起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齐全、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全省50%的社区达到国家和谐社区标准,80%的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的总体目标,建议我省在后续进行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中既要统筹全局,又要因地制宜,可对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作出如下安排与调整:
第一,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机制创新,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首先,新形势下的城乡社区服务既不是单纯的政府行为,也不是单纯的民间活动,而是政府、居委会、民间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的过程。因此,社区建设应在明确自身主体职责的基础上,形成多元参与的格局,为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其次,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日趋成熟,服务主体和形式也越来越多元化,良好的社区服务越来越依赖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形成的合力,明确市、区(县)、街道和村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中的职责,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各部门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积极性,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再次,推进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的社区公共服务站信息化建设,推行“社区有网、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的社区公共服务站网格化服务管理,从而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服务方式的转变。
第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民政部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指出,社区建设需要大批的专业社区工作者。因此,注重人才建设,加强社工技能培训对于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至关重要。一方面,将社区公共服务站工作人员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培训计划,加强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如:近两年我厅针对全省范围内的社区工作者组织多次培训,平均每年达600多人次;另一方面引入专业社工,使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发展。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吸引不同层次的社会劳动力进入社区工作者的行业中,特别是鼓励引导具有专业技能的专业社工人员充实进来,同时完善选拔、激励等措施建立录用考评机制。积极鼓励高学历的毕业生、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和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到社区从事基层工作,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同时将社区工作者纳入正规的职业范畴,并建立相应的职业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评定等制度,有效推动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化进程。
第三,加大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资金投入,健全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也要走社会化和市场化的道路,鼓励社会各界包括政府、社会经济组织、社团、个人、外资等多主体、多渠道投资,通过“谁投资谁得益”,建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多元投入体制。从政府角度看,应通过加大财政对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的投资力度、以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措施,强化各级政府对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其次,鼓励民营资本对社区服务建设投资。逐步扩大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甚至是外资对社区服务和服务机构投入的比重。对一些公益性、福利性强、产业性弱的社区服务项目,实行民办公助。再次,增强非政府社团组织的筹资能力和投资能力。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慈善组织在筹措资金、资助城乡贫民和发展社区民间慈善公益机构方面,具有行政机构无法取代的作用,是实现居民参与和促进社区发展的重要方式。最后,发挥社会力量,吸引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捐助投资兴建社区的基础设施。
第四,加快推进信息平台建设,改进工作手段。2013年民政部颁布了《关于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13〕170号),其目的就是提升和加强网络在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有利于扩大政务信息共享,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增强行政运行效能,推动基层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有利于减轻社区组织的工作负担,改善社区组织的工作条件,优化社区自治环境,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有利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供给,改进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和领域,为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区服务体系打下良好基础。资源服务网络化将是社区服务现代化的重要环节。这样不仅达到了资源共享的目的,而且拉近了城乡社区的距离,使得城乡社区的居民能够平等的享受资源,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进程,对于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来说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评价机构:华中师范大学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 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调创新研究中心 201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