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四督查组赴恩施进行地名普查专项督查

03.08.2016  22:39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项督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16〕112号)要求,省政府第四督查组由省民政厅副厅长闵建华带队赴恩施州开展了地名普查专项督查。

  7月27日—29日,督查组分别在来凤县、咸丰县、宣恩县和利川市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组按照省政府督查工作方案,听取各县(市)政府关于地名普查工作的汇报,着重检查了地名普查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普查档案、成果验收及成果转化等8个方面的内容,并与当地政府进行了座谈。

  7月30日,恩施州在利川召开“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汇报会”,会议先由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鹤峰县五个县市政府分管副县(市)长做专题汇报,随后恩施市民政局邓敬婷副局长介绍了经验,接着州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姚茂易向督查组一行汇报了全州地名普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听取了州及县市的汇报后,省督查组调研员杨宁、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处长高建洲对查看资料情况进行一一点评,反馈了督查组的指导意见。

  在督查组成员反馈意见的基础上,闵建华代表省督查组作了讲话。他指出,恩施州的地名普查工作经过前段时间努力,总体有改进,局部有改观,但总体水平仍然相对滞后,处于全省第三方阵。其中,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相对较好,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情况较差。就工作特点而言,存在上热下冷,力度递减、落实乏力的现象,落实难、效果差。恩施州地名普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普查质量不高,以居民点为重点的4大项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甚至存在逻辑关系混乱。 二是普查速度不快,难以实现按期完成入库目标。三是普查效果不佳,地名文化挖掘、成果转换利用、标准化处理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闵厅长一针见血的指出,一是有些县市“一包了之”的做法摒弃不彻底,二是工作力量和普查配套资金保障不到位,三是部门配合不落实。究其症结是对地名普查工作存在对地名普查的专业性、系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导致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高,最终形成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最后,闵建华副厅长对恩施州的地名普查工作提出了工作意见,他要求,各级政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营造普查氛围,形成共识;着手倒排工期,会战攻坚;着力动员力量,整合资源。二是要在普查中强化质量意识,始终坚持速度服从质量,对于质量特别差的要敢于推到重来,推广学习借鉴恩施市的做法,注重实地调查。三是要强化督查问责,落实责任制、督查制和问责制。

  汇报会最后,恩施州副州长夏锡璠代表州人民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并对全州下一阶段的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要求全州各级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消化督查组意见,清醒认识普查工作面临的现状,正视出现的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县市要保证质量,按期完成,落实责任,争创一流。州普查办要加强督查,每周向州政府汇总一次各县市地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