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诊所看病可以不开病历? 卫计委:不开病历违规
“是不是在社区诊所就可以不开病历?如果就诊之后出现纠纷,没有病历证明,我能怎么办?”前天,读者王先生向本报询问:在诊所就诊之后,医生拒绝开具病历,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规。武汉晚报记者对此也产生疑惑,借着王先生的疑问,做了一番探究。
就诊之后被拒开病历
王先生家住江岸区正义路附近,两天前,因为连续发烧,他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医生仔细地替他检查了病情,然后开了药,现场打了吊瓶。“临走的时候,我要他给我开一个病历。他说社区服务站一般都不开病历。最后,连处方笺也没留一份给我。就这样空手走了,我的心里很不踏实。”王先生说,自己只拿回了一堆药,对病情的诊断、开药都没有任何文字性材料,如果一旦发生意外,完全无法从病历查看当时的病情。
“我还在网上搜了一下新闻,山东有个人在两家诊所看病,结果出现完全相反的诊断,因为两家都没有开具病历,最后差点出事,引出很大的麻烦。”王先生说,不清楚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病历方面的规定,但是觉得病人就诊之后,应该有权知晓自己的治疗过程,医疗机构应该出具病历。
一再要求下才拿到病历
前天,武汉晚报记者以胃痛和拉肚子为由,来到正义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一位姓彭的男医生仔细询问病状,并做了一番检查之后,他告诉记者:患有十二指肠溃疡。
随后,他给记者开了两盒胶囊,两副膏药,让记者把处方笺交给窗口并缴费。
现场调制完膏药,给记者贴上之后,彭医生告诉记者:你可以走了,有问题再来找我。
记者询问:“能不能给我开一个病历,不然我也不知道具体开了什么药,也不知道膏药里有什么成分,万一到其他医院就诊,其他医生也好知道我已经做过什么治疗。”
彭医生表示:“我们一般都不用开病历的,有事你来找我就行。”
在记者一再坚持下,最终拿到了一份病历。
诊所拒开病历违规
社区诊所可以不给病人开具病历吗?记者前往武汉市卫计委进行咨询。
武汉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基层医疗机构,也在这个要求的范畴之内,应该按照法规要求书写病历。”市卫计委工作人员表示,书写病历能明确告知病人其治疗内容,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有效手段,“就诊之后,病人可以要求医生开具病历,如果被拒绝,可以向卫计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