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建立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

15.11.2016  01:06

  为切实加强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对社会组织领导,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省民政厅决定建立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确定了100多家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省民政厅党组十分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从业人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主要指标,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近日,省民政厅又从机关中挑选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好的党员干部到省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协助和指导社会组织以学习教育为引领,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的活动,逐步建立群众群团组织和党的组织。使党的组织在社会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