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彰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示范单位、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公示
13.11.2018 17:33
本文来源: 总工会
经省总党组会研究,省总工会拟于近期表彰一批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示范单位、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根据鄂工办〔2018〕24号文件规定,现予公示(拟表彰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天,即11月12日—11月16日。凡对上述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反映,也可直接向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反映。为便于组织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联系电话:027—88738036 邮政编码:430077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湖北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1906室
省总工会拟表彰名单(2018年11月).docx
湖北省总工会
2018年11月12日
本文来源: 总工会
13.11.2018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