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委 省民政厅终止全省旱灾救灾应急三级响应

31.08.2014  21:42

今年7月至8月中旬,我省大部降水持续偏少,水库塘堰蓄水急剧减少,晴热高温天数多,蒸发量加大,鄂北鄂中五年连续严重干旱,其他地区旱情发展迅速,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针对严重旱灾,8月8日10时50分,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启动了省旱灾救灾应急三级响应。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当日12时针对我省旱灾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四级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我省,查看灾情,指导抗旱救灾工作。8月28日,民政部、财政部下拨我省旱灾救助资金6000万元,前期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已下拨省级旱灾救助应急资金800万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饮水和口粮等基本生活困难。同时,8月下旬以来,我省出现明显降水过程,气温有所降低,饮水和口粮需救助人口减少,旱灾灾情得到有效缓解,前期15个启动本级救灾应急响应的市、县均已终止响应。根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决定于8月29日12时终止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三级响应。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要求,一是尽快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中央救灾资金分配方案,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及时下拨灾区,帮助解决灾民生活困难。二是派出工作组赴重点灾区,对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进行督导,确保灾害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救灾资金精细化管理到位。三是启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统计评估工作,提前摸清底数,做好冬春救助准备工作。(救灾处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