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四项举措强化村务公开监管责任
21.11.2014 23:14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创新。联合省纪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二是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利用2014年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契机,全省所有建制村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三是建立检查考评机制。以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的名义制定《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的职责,推进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加强培训和督查。每年举办2—3期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培训班,对市、县、乡村民自治工作者和村委会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活动,2014年重点督查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厅基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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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2014 23:14